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
2017年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大氣污染
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
豫建〔2017〕7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現將《2017年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按照職責分工,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7年4月12日
2017年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大氣
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7年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7〕7號)、《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7個實施方案及考核獎懲暫行辦法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71號)等文件要求,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堅持“精準、精細、精確”的治理原則,突出問題導向,明確目標任務,統籌推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大氣污染防治等攻堅措施,堅決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完善施工揚塵防控長效機制
1.實行施工工地現場“三員”管理制度。2017年4月底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建成區內拆遷(拆除)、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長度100米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綠化、道路等涉及土石方作業的工程項目,實行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監督員、網格員、管理員“三員”現場監督管理。
2.實行施工工地開復工驗收制度。各類施工工地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單位依據“六個百分百”等揚塵防治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并到市、縣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開復工。
3.實行施工工地揚塵污染在線監控制度。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長度200米以上的市政等線性工程重點揚塵防控點,必須安裝揚塵在線監測監控設備并與當地行業主管部門聯網。在建工地已建揚塵監測監控設施的3月底前與當地行業主管部門聯網,未建揚塵監測監控設施的5月底前建成并與當地行業主管部門聯網。拆遷(拆除)工程由當地政府在拆遷(拆除)現場設置移動式監測監控設施,實行動態監管。
4.實行揚塵污染防治預算管理制度。工程建設單位應將揚塵污染防治費納入建設工程造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或環境保護專項治理費范疇,計入建設工程總造價并作為不可競爭性費用,各施工單位保證揚塵防治費用專款專用。已開工未計取揚塵污染防治費用的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與施工單位簽訂補充協議,按比例計取相應費用。
5.實行施工揚塵源 “三個一票制”。即“一票處罰制”、“一票停工制”、“一票否決制”: 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的企業一律予以處罰,公開曝光;拒不改正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治;受到行業主管部門處罰的工地和企業一律不得評先評獎。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房屋拆遷(拆除)工程主管部門
(二)嚴格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1. 各類建設工程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試行)》等揚塵污染防治標準,實施揚塵防治全過程管理,責任到每個工序。
2. 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裸露地面必須綠化或覆蓋。建設單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超過三個月的,應采取綠化、鋪裝或者覆蓋防塵布(網)、定期噴灑抑塵劑或鋪設焦渣、細石等其他功能相當的材料、不間斷灑水抑塵等措施。
3. 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工地20時至凌晨6時的夜間檢查,重點查處夜間違規進行土石方作業、黑車營運、超載超速、拋灑遺漏、私拉亂倒等行為。確需夜間施工的,應經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后并有監管人員現場值守,確保全面達到“六個百分之百”揚塵管控要求。
4. 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對未落實或未有效落實“六個百分之百”等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采取掛牌督辦、經濟處罰、媒體曝光、列入建設單位“黑名單”、禁止其參與建設市場招投標、暫停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備案及施工許可等綜合措施。發現一次,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在處罰的同時責令停工5天整頓;發現兩次,在處罰的同時責令停工30天整頓;發現三次,在處罰的同時責令停工90天整頓,促使施工單位形成“施工即防塵”的自覺行為。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房屋拆遷(拆除)工程主管部門
(三)加快推進集中供熱供暖工程建設
1.編制集中供熱供暖實施方案。2017年3月31日前,省轄市、直管縣(市)政府按照目標要求,編制完成2017年供熱供暖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責任人、落實措施、完成時限和獎懲機制;每月6日前,將上月工程進度有關情況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城市建設處。
2.強化供熱管網配套建設。配套供熱管網應與集中供熱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產。2017年10月20日前,全省新增集中供熱面積約6128萬平方米,新建、改造換熱站約613座,新建、改造管網總長度約511公里。
3.協調推進供熱管網建設。對供熱距離超過20公里的熱水管網和供汽距離超過10公里的蒸汽管網,要采用長輸管網等先進技術。各地要加強對供熱管網建設項目的督導協調力度,全面掌握在建項目進展情況,并列出在建項目的竣工時間表,倒排工期,分項、分段落實;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人員到位、資金到位、責任到位,保障熱網項目按期建成投運。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供熱行業主管部門
(四)強化城市道路清掃,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保潔時揚塵污染防治
1.城市道路兩側和中間分隔帶應采取綠化和硬化相結合的防塵措施。路肩及道路中間分隔帶綠化時,其內土面應低于路側圍砌,減少風蝕和水蝕作用,防止泥土外溢造成揚塵污染。城市現有道路進行分級保潔,并根據季節、路況、天氣等因素,按照“夏天無積水、冬天不結冰、常年保濕不起塵”的原則,科學合理開展灑水、洗掃和噴霧作業,實行全天候保潔。四級及以上大風天氣停止人工清掃作業,0℃以下低溫天氣停止灑水。
2.2017年6月30日起,各省轄市、直管縣(市)城市主要道路、高架道路全部實行機械化灑水清掃。對市區道路逐步加大機械化清掃力度,禁止使用吹風清掃、輪式掃把等傳統清掃方式,抑制道路運輸揚塵污染。城市主干道路面積塵不得超過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鄉結合部路面積塵不得超過15克/平方米。
3.嚴格管制焚燒污染。全面落實城市建成區禁止焚燒生活垃圾、枯枝落葉和雜草要求。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道路、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主管部門
(五)加強渣土運輸管理
1.依法推行建筑垃圾運輸公司化運營模式。所有建筑垃圾清運車輛必須納入公司化管理,建筑垃圾清運車輛和清運企業須滿足(豫公明發〔2016〕344號文)相關要求,并經各級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從事建筑垃圾清運業務,未經核準的個體車輛和清運企業一律不準從事建筑垃圾清運業務。
2.工程建設或施工單位必須將工地建筑垃圾運輸交由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清運企業運輸。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要向工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建筑垃圾處置方案,經審核同意后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未取得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的,住建部門暫停辦理相關備案。
3.新購入建筑垃圾運輸車必須為自動化密閉車輛。2017年3月底前,現有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全部完成自動化密閉改裝,統一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并與建筑垃圾主管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公安交警部門聯網,實現動態跟蹤監管。各級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公安交警部門要依據(豫公明發〔2016〕344號文)和(豫建墻〔2016〕23號文)指導本地車輛改裝,并辦理相關手續。
4.適時開展專項整治。各級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聯合交通運輸部門、公安部門加強對建筑垃圾(建筑垃圾)運輸單位、運輸車輛管控,規范建筑垃圾(建筑垃圾)運輸市場秩序。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六)城市建成區違規占道經營露天燒烤治理
繼續組織開展城市建成區違規占道經營露天燒烤專項治理,發現一起、取締一起。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管理部門
(七)配合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
配合環保部門繼續開展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狀況調查、完善臺賬,嚴禁各類工地使用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八)冬防期間揚塵污染管控
1. 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冬防”期間,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濮陽、焦作、新鄉7個傳輸通道城市和洛陽、平頂山、三門峽3個重點城市,實施“封土行動”,城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
2. “冬防”期間特許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涉及土石方作業的,實行市長“一支筆”審批負責制,并由施工方向行業主管部門出具防塵抑塵承諾書,指定專人負責施工揚塵控制,嚴格落實工地防塵抑塵措施。
3. 停工工地應對其裸露土地落實100%綠化、固化或用抑塵網覆蓋,抑塵網覆蓋不到位或存在破損的應在24小時內整改和修復。
4.對冬防期間施工過程中揚塵污染管控不到位、車輛沖洗不徹底等造成揚塵污染,由所在市、縣行業主管部門對施工方予以處罰,同時責令停工整改,連續兩次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取消冬防期間施工資格。
5. 對未落實或未有效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和采暖季停工管控措施的施工單位,綜合采取掛牌督辦、經濟處罰、媒體曝光、列入建設單位“黑名單”、禁止其參與建設市場招投標、對施工單位負責人依法實施行政拘留進行處理等措施。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九)強化污染天氣應對管控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16〕175號)和《關于印發河南省輕中度污染天氣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氣攻堅辦〔2016〕54號)要求,修訂完善揚塵污染應急預案,切實將應急措施分解、細化、具體到行業、企業、項目、點源,確保可操作、可核查、可量化。接到管控指令后,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管控措施和響應措施,確保應停工、停產、停運的一律停下來,盡最大努力減少揚塵污染。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十)完成《河南省2017年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豫政辦〔2017〕7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的通知》(豫政〔2014〕34號)規定的其他目標任務。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分管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組織制定本系統大氣污染防治2017年度實施方案,強化治理措施,拓展治理范圍,厘清工作責任,將目標任務逐項分解到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明確防治措施及完成時限。
(二)定期調度通報。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調度,及時調整完善工作臺賬,對所轄縣市(區)工作定期進行通報。并于每月28日前將監督檢查、任務落實、工作進展和下步工作計劃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揚塵污染防治暨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檢查、巡查機制,督促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對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力、部門監管責任缺失、造成環境空氣質量惡化的,依法依紀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廣泛宣傳發動。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開展以“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守衛藍天碧水”、 “綠色家園大家談”等宣傳活動,推進“千萬條環保標語”“五進”(進鄉村、進街道、進機關、進社區、進企業),普及大氣污染防治政策知識,提高公眾環保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