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規[2017]68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天津市規劃局,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重慶市規劃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積極推動城市設計工作,在各地推薦和已開展的工作基礎上,經組織專家評審,我部決定將北京等20個城市列為第一批城市設計試點城市(名單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的和意義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城市設計是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塑造城市特色風貌的有效手段。鼓勵開展城市設計工作,通過城市設計,從整體平面和立體空間上統籌城市建筑布局,協調城市景觀風貌,體現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我國城市數量多,差異大,很多地方對城市設計工作缺乏經驗,通過選擇有條件的城市開展試點,因地制宜開展城市設計,對避免城市“千城一面”,延續城市文脈,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環境品質具有重要意義。同時,通過開展城市設計試點,為全面開展城市設計工作積累經驗,推動提高各地城市設計水平。
二、試點工作內容
城市設計試點工作自2017年2月開始,時間為2年。重點圍繞以下內容開展工作:
(一)創新管理制度。研究創新城市設計管理制度,因地制宜開展城市設計,從制度上保障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塑造城市特色的目標。
(二)探索技術方法。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探索適用的城市設計技術路徑,鼓勵使用新技術和信息化手段,保證城市設計科學合理、好用、適用。
(三)傳承歷史文化。探索通過城市設計,精細化管理城市各類空間,保護城市歷史格局,延續城市文脈。
(四)提高城市質量。結合城市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通過城市設計工作,提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精細化水平,促進城市轉型發展,提高城市的人居環境質量。
三、試點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試點城市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試點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目標,扎實推進工作,通過城市設計,提升城市品質和特色。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規劃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本省(區、市)試點工作的支持力度,督促試點工作方案落實。我部每年將組織對各試點城市的工作進行評估。
(二)突出工作重點。要將城市設計作為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的有效抓手,從城市實際出發,建立城市設計管理制度,保持與城市規劃、建筑設計管理工作的有效銜接。要創新開展城市設計,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針對不同城市和問題,采取不同的設計方法和理念,突出做好城市核心區和中心地區、歷史風貌地區、新城新區、重要街道以及濱水地區和山前地區等重點地區的城市設計。各試點城市每年要編制一批具有影響力、高水平、有實效的城市設計成果。
(三)完善保障措施。要培育建立熟悉本地情況的城市設計隊伍,加強相關培訓,增強城市設計專業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加經費投入,保障城市設計編制工作。強化城市設計的實施,通過有效的制度設計,在規劃建設管理過程中加以落實,將城市設計要求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土地出讓條件,發揮城市設計精細化的管理作用。
(四)總結推廣經驗。各試點城市要及時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和不足,提高試點工作成效。各試點城市規劃主管部門要及時報送好經驗、好做法、好案例,每季度向我部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我部將搭建試點工作宣傳平臺,推動試點城市之間的交流,向全國推廣試點工作經驗。
附件:住房城鄉建設部第一批城市設計試點城市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7年3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住房城鄉建設部第一批城市設計試點城市名單
1.北京市
2.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3.吉林省長春市
4.山東省青島市
5.山東省東營市
6.江蘇省南京市
7.江蘇省蘇州市
8.安徽省合肥市
9.安徽省馬鞍山市
10.浙江省杭州市
11.浙江省寧波市
12.浙江省義烏市
13.河南省鄭州市
14.廣東省深圳市
15.廣東省珠海市
16.云南省玉溪市
17.陜西省西安市
18.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19.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
20.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
抄送:有關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