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關于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的規定。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企業,具有良好的財務、資金狀況和商業信譽。 3、應自覺抵制政府采購領域商業賄賂行為。 4、投標人需具有船舶主管部門頒發的船舶設計單位設計資格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設計證明文件。若投標人沒有設計資格,允許投標人委托具有上述設計資格的單位設計,但須提供被委托單位的設計資格證書、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和委托設計協議。且受委托設計單位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投標人在本項目中的投標。 5、投標人需具有船舶主管機關 (船舶檢驗局或工業與信息化委員會或國防科工辦)頒發的鋼制二級 ⅲ類(含)及以上等級建造資質或當地船舶檢驗局(或者船級社)提供的船舶生產能力證明文件。 6、合格投標人還要滿足的其它資格條件: (1)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本招標文件各項規定的生產制造廠家或者代理商; (2)具有較強的項目管理、技術服務和組織實施能力。 7、投標人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船體、船機、船電專業的中級工程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8、2012年3月以來承接過類似采購工程(有過制造單項200萬元以上公務艇的經驗以簽訂合同日期為準)。 9、投標人及主要設備生產廠均具有iso9001國際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10、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檢察機關出具證明材料)。 投標報名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項目負責人工程師證、類似項目合同、質量體系認證證書、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原件、船舶設計單位設計資格證(授權委托設計報名時需提供資格要求4項中規定的相關證件,攜帶原件進行驗證,提交加蓋制造商、委托設計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2 套)。 以上證件報名時均需攜帶原件,并提供加蓋公章復印件2套。 注:招標代理機構對報名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評標時,仍將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