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人:方城縣公安局
二、采購代理機構: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三、采購編號:zc-g-20150413-017
四、變更內容:
1、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2.3(2)中“投標人所投主要產品的制造商具有電子警察及交通智能卡口軟件產品登記證書,通過iso 9001質量管理體系,通過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通過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通過ohsas 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通過中國環境標志(ⅱ型)產品認證。全部滿足的得3分,缺項的不得分。(證明文件提供加蓋廠家公章的復印件)”
現變更為:“投標人所投主要產品的制造商具有電子警察及交通智能卡口軟件產品登記證書,通過iso 9001質量管理體系,通過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通過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通過ohsas 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通過中國環境標志(ⅱ型)產品認證。每有一項得0.5分,最多得3分(證明文件提供加蓋廠家公章的復印件)”
2、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2.3(2)類似業績中“投標人提供2012年4月1日以來類似項目,合同金額在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類似業績復印件(包含合同和中標通知書),每一個完整業績得1分,合同金額在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類似業績(包含合同和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每一個完整業績得2分,最多得5分;開標時出具相應的合同和中標通知書原件,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現變更為:“投標人提供2012年4月1日以來類似項目,合同金額在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類似業績復印件,每一個業績得1分,合同金額在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類似業績復印件,每一個業績得2分,最多得5分;開標時出具相應的合同原件,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3、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2.3(2)中“為保證前端和后端的完美兼容,投標人所投主要產品應為同一品牌,提供加蓋廠家公章的同一品牌證明。滿足得3分,否則不得分。(證明文件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現變更為:“為保證前端和后端的兼容,投標人所投主要產品(電子警察、交通智能卡口系統)原則上應為同一品牌,其余部分達到招標文件標準要求,符合國標gb/t28181-2011及補充協議,能實現互通互聯互控,滿足得3分,否則不得分。”
4、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后注的內容“注:本評分辦法中涉及到的“投標人所投主要產品”是指:高空瞭望一體化激光高清攝像機、全景高清攝像機、高清車載動態取證系統、單兵圖傳、600萬智能交通高清攝像機、交通信號控制主機、智能交通綜合平臺系統、智能卡口系統主要設備、城區治安監控系統主要設備(高清紅外槍型攝像機、星光級槍型攝像機、高清激光高速球機、180度高清全景相機、紅外高清高速球機、磁盤陣列)、電子警察系統主要設備(600萬智能交通高清攝像機、紅綠燈信號檢測器、led頻閃燈)、分控中心主要設備(監視器、磁盤陣列)。相關證明文件,需制造商提供的要求提供加蓋廠家公章的復印件。”
變更內容:該項刪除。
5、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同開標時間)變更為:2015年5月8日上午9:00整。
6、原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五、變更通知發布的媒介:
本變更通知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方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六、本次招標聯系事項:
采購人:方城縣公安局
聯系人:張先生
電話:15938406398
代理機構: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青年路145號升龍環球大廈c座2608室
聯 系 人:王先生
聯系電話:15893395760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