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根據伊通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下達的政府采購任務通知書伊財政采辦2015-4-14號文件,吉林省恒一項目管理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就伊通滿族自治縣民族醫院血液透析機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單位為伊通滿族自治縣民族醫院。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2015hyzx0503;
2.2 項目名稱:伊通滿族自治縣民族醫院血液透析機采購項目;
2.3 交貨地點:伊通滿族自治縣民族醫院;
2.4 采購預算:48萬元
2.5 采購內容:血液透析機三臺,具體參數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2.6 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后5日內。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2投標人須在工商行政主管機關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組織和實施本次招標范圍內的經銷商或生產廠家。經銷商投標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生產廠家同時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生產廠商投標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
3.3投標人應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企業名稱不同但法定代表人為同一自然人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投標,如果出現上述情況應當作為同一個投標人計算(按照報名先后順序擇取)。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原件、生產企業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企業醫療器械注冊證、產品經銷授權代理書;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和上述證件復印件兩套加蓋公章到吉林省恒一項目管理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本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5年5月26日9時00分,地點為長春市綠園區普陽街1266號新碧麗湖酒店15樓會議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發布媒介:本項目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東亞經貿新聞》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伊通滿族自治縣民族醫院
地 址:伊通滿族自治縣
聯系人:初主任
電 話:0434-4223098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恒一項目管理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長春市綠園區普陽街1266號新碧麗湖酒店15樓
聯系人:朱強、李陽
聯系電話:0431—85670001-8035、1880431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