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海關金關工程二期監控指揮中心基礎設施建設(二期)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招標編號:ceitcl-jl-qtgc-150457
長春海關金關工程二期監控指揮中心基礎設施建設(二期)已由有關部門批準實施,項目業主為長春海關,資金來自中央財政撥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項目名稱:長春海關金關工程二期監控指揮中心基礎設施建設(二期)。
2.2 本項目招標內容為:包括但不僅限于監控指揮中心基礎設施建設的設計、設備采購、安裝、調試、系統集成、裝修等,詳見用戶需求書。
2.3工期:合同生效后 70 天內。
2.4質量標準:滿足國家現行有關規范標準及項目業主的質量要求。
2.5服務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驗收通過止,此后至少提供3年質保服務。有原廠授權的設備需提供原廠質保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能夠提供相關服務的供應商(包括法人、其他組織)。
3.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3本工程不允許分包、轉包,允許聯合體承包,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4.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年 4 月29日至2015年 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下午 13 時至 16時(北京時間),持法人授權委托書或單位介紹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公司印章到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長春市南關區平泉路與琿春街交匯水務集團2樓招標四部)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2 每套招標文件售價為人民幣300元,過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5年5 月20日9時30分,遞交地點為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開標室(長春市南關區平泉路與琿春街交匯水務集團2樓開標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單位在開標24小時前須提交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 1.5萬元。
5.4 定于2015年 5 月20日9時30分,在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開標室(長春市南關區平泉路與琿春街交匯水務集團2樓開標室)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5.5 有效投標人不足3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財經報網》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