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公安高速交通監控指揮中心項目
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頂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公安高速監控指揮調度中心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平頂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已落實。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平頂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公安高速交通監控指揮中心
2.2、采購編號:pzc2015-2255ag-48588
2.3、工程概況:平頂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公安高速交通監控指揮中心項目,位于平頂山市新城區長安大道東側寧洛高速平頂山西出站口,項目規劃用地面積:3154.74㎡;總建筑面積:2683.75㎡,地上三層;建筑高度14.7米;為框架結構三層小型辦公建筑。總造價約380萬元。
2.4、計劃工期:約120天。
2.5、質量要求:合格工程。
2.6、資金來源:財政資金,已落實。
2.7、招標范圍:施工圖設計范圍內招標人發包的內容(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二級企業資質;
3.3、具有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4、具有項目所在地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管理部門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符合平預防辦[2010]1號文件規定);
3.5、擬派項目經理具有房建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含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繳納社保證明、且無在建項目承諾;
3.6、技術負責人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需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及技術負責人社保證明原件(需提供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金證明及提供網
上查詢頁面及查詢途徑)
3.7、具有企業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良好的商業信譽、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近三年(2012、2013、2014年)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
3.8、外地企業應持有進平備案介紹信(符合平建[2011]137號文件規定);
3.9、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
3.10、本次招標資格后審。
4、投標報名
自公告發出之日起,請有意參與投標者于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到現場進行投標報名,報名時須項目經理、被授權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攜帶“投標人資格條件”中所涉及的證書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兩套。
注:投標單位擬任本項目項目經理、授權代理人、技術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正式人員,前述本單位正式人員是指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的人員:(1)、勞動合同必須由投標人與之簽訂;(2)、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系(須提供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金證明及提供網上查詢頁面打印頁加蓋公章及查詢途徑,提供近一年社保證明);(3)、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按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原件復印件應一致,如有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報名將被拒絕)。
報名地點及時間:平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理處(地址:新城區祥云路與湖光路交叉口北平頂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二樓);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7日17:30(正常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報名,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另行通知。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5年5月20日上午9:00整。
投標文件遞交和開標地點為平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
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平頂山市政府采購網》、《平頂山市建設信息網》、《平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上同時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平頂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聯系人:鄭科長
電 話:13949476583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恒益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頂山市火車站西側良基地產5樓586室
聯系人:胡女士
電 話:18236637230
平頂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