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須包含教育咨詢或數據分析); 2、供應商應為非利益相關方,能獨立承擔調研工作,能夠保證調研結果的公正性,其數據可作為第三方數據被校方引用(供應商提供承諾函); 3、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項類似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合同復印件)。 4、供應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供應商提供承諾函): ①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②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負責人被人民檢察院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③供應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④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