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7bhn-015(r)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鄭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務區南區地下交通系統及地下空間項目基坑監測、樁基檢測和靜載試驗施工項目已由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鄭州鄭發常西湖綜合管廊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社會資本籌資。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基坑監測、樁基檢測和靜載試驗施工進行二次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鄭州市民文化服務區
2.2 招標范圍:招標文件和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基坑監測、樁基檢測和靜載試驗工程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 5 個標段;
本次招標標段為第5標段:負責地下空間全部樁基的檢測工作(具體范圍詳見圖紙)。
2.4 已在本項目第1-4標段中標的投標人,本次不再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為獨立的法人機構,具備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投標人須具備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測資質(須包含樁基專項檢測資質);具有省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cma)。
3.2 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中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投標人須具有足夠的技術人員和年檢合格的檢測儀器設備;2014年1月1日以來,企業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承接過類似項目(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
3.3 投標人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及不良行為記錄。
3.4 投標人需提供“信用中國”網站的“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中國政府采購”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若有不良記錄,報名無效(執行財庫【2016】125號文)。
3.5 對參與投標競爭的單位,針對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需要有單位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區(縣)級及以上檢察機關開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
3.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報名須知
4.1 請各報名人按以下順序整理膠裝成冊的報名資料1套(所有復印件必須是清晰、完整的,投標人應將有關證件的變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復印蓋章),現場報名時請攜帶以下資料的原件,經核對復印件無誤后原件隨即退還;
4.1.1 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留存)及被授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4.1.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副本、計量認證證書等;
4.1.3 擬派項目負責人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職稱證;
4.1.4 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
4.1.5 企業注冊地區級及以上檢察機關出具的《查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包括企業,企業法人,擬派項目負責人);
4.1.6 類似業績證明材料;
4.1.7 投標人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及投標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備注:1、上述4.1.1~4.1.7款報名資料應根據“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相對應的具體要求提供原件,留加蓋公章的復印件;2、報名人應保證其報名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資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
4.2 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4.2.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北京國泰建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鄭州市黃河路與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廈b座21樓2101室)報名。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通過上述報名者,在北京國泰建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購買時間另行通知;
5.2 招標資料費用,另行通知;
5.3 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100元,招標人在收到郵購款(含手續費)后1日內寄送。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政府采購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上發布。
未經發布人許可,任何人或網絡不得轉載,否則發布人有權追究轉載者責任。
8.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鄭州鄭發常西湖綜合管廊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國泰建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王君益
電 話:0371-556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