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第二十二中學校新教學樓二期工程地質勘察、設計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nyzjgk2015-72
一、招標條件
南陽市第二十二中學校新教學樓二期工程地質勘察、設計項目已經相關部門批準,招標人為南陽市第二十二中學校,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南鑫匯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性資金,目前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要求,現對本項目的地質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南陽市第二十二中學校新教學樓二期工程地質勘察、設計項目
2、項目地點:南陽市第二十二中學校院內
3、項目概況:南陽市第二十二中學校現占地46畝,32個教學班.新建48班規模教學樓一棟,建筑面積約14900平方米,增加學位1100個。
4、工程勘察及設計范圍:
規劃用地的地質詳勘,出具地質勘察報告,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和圖紙,施工圖設計等內容。
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工程地質勘察、設計規范、規定、標準;
6、工期要求:地質勘察:7日歷天;工程設計:10日歷天
7、標段劃分:1、工程地質勘察標段;2、工程設計標段。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工程地質勘察標段:
3.1.1投標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3.1.2投標人具有工程勘察專業或者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具有良好的商譽及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1.3本項目的負責人須由注冊巖土工程師資格的在冊人員擔任。
3.1.4投標人須在近三年內承擔過類似項目的地質勘察經歷,提供相應的業績證明。
3.1.5能提供近年來由會計事務所出具財務審計報告,能提供近三個月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證明。
3.1.6參加本項目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
3.1.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也不得分包、轉包。
3.1.8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
3.2工程設計標段:
3.2.1投標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3.2.2投標人具有建筑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具有良好的商譽及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3本項目的負責人由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的在冊人員擔任。
3.2.4投標人須在近三年內承擔過類似項目的建筑行業設計經歷,提供相應的業績證明。
3.2.5能提供近年來由會計事務所出具財務審計報告,能提供近三個月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證明。
3.2.6參加本項目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
3.2.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也不得分包、轉包。
3.2.8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
四、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河南鑫匯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南陽市工業路64號發改委院內南二樓)報名。
4.2投標企業報名時應攜帶以下有效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兩套(加蓋單位公章),查驗原件,留復印件:⑴ 營業執照副本;⑵ 資質證書;⑶ 稅務登記證;⑷ 組織機構代碼證;⑸項目負責人及相關設計人員的資格證書;⑹法定代表人證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及社保證明;⑺提供近三年內類似業績證明材料;⑻由會計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⑼近三個月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證明;⑽企業自行出具的參加本項目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以上證件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復印件2套(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其中授權委托書留原件)。須寫清所投標段。符合投標報名要求的投標報名時即可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工程地質勘察標段:每份人民幣300元;工程設計標段:每份人民幣600元,售后不退。
不符合投標資格的將被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拒絕。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對報名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本招標項目采用投標人資格后審,將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投標資格條件的投標單位的投標將認定為無效投標。
五、投標截止時間和投標文件的遞交: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河南鑫匯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南陽市第二十二中學校
地址:南陽市紅廟路
聯系人:趙主任,聯系電話:(0377)63132601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鑫匯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陽市工業南路64號
聯系人 :李女士,電話:(0377)60559666,電子郵箱:nyxinhui126@.com
南陽市第二十二中學校
河南鑫匯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