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開封市祥符區袁坊鄉人民政府環境連片整治項目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開封市祥符區袁坊鄉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性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河南飛洋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開封市祥符區袁坊鄉人民政府委托就開封市祥符區袁坊鄉人民政府環境連片整治項目施工及監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編號:hnfy-2015-042
2.2建設地點: 開封市祥符區袁坊鄉
2.3總投資額:約 140 萬元。
2.4計劃工期:60日歷天
2.5質量要求:合格
2.6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的所有內容及監理
2.7本次招標共分二個標段:
第一標段:施工標段
第二標段:監理標段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施工:
(1)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及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人應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含叁級)。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擬派項目經理具備相關市政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施工項目項目經理。
(4)投標人須提供企業所在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院出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查詢對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項目總監),查詢日期不得早于招標公告發布之日。
(5)2012年1月1日以來施工企業至少已完成1項類似的工程項目業績(類似業績日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同時提供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及竣工驗收報告)。
3.2監理:
(1)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及法人資格。
(2)投標人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綜合資質。
(3)擬派項目總監具備市政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
(4)投標人須提供企業所在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院出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查詢對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項目總監),查詢日期不得早于招標公告發布之日。
3.3本項目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報名須知:
4.1施工標段報名時投標人須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院出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擬派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承諾函(格式自擬,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
4.2監理標段報名時投標人須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資質證書(副本)、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及注冊證書、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院出具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蓋申請人紅章復印件二套;所有復印件必須是清晰、完整的,投標申請人應將相關證件的變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復印蓋章,資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員將不予接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招標代理機構對報名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開標后,仍將由評審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項目資格條件的投標單位的投標將被拒絕。】
五.報名及領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5.1 請于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開封市祥符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
5.2施工標段招標文件每份售價1000元、圖紙每份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監理標段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地點(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詳見招標文件。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投標人需要在開標前從基本賬戶以轉賬形式提交一定數量的投標保證金及資信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數額為項目估算價的2%,資信保證金數額為項目估算價的10%,具體數額見招標文件,由祥符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統一收退。
6.4 開標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經理/項目總監須到場,否則按棄標處理。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開封市祥符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開封市祥符區袁坊鄉人民政府
地址:開封市祥符區袁坊鄉人民政府
聯系人: 馬先生
電 話:13837825798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飛洋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開封市大梁路201號東京國貿806室
聯系人: 程女士
電 話: 0371-236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