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為進一步深化環衛體制改革,推進環衛作業服務市場化進程,本招標項目延津縣城區道路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清運項目市場化運營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實施,招標人為延津縣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資金來源財政預算內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實施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延津縣城區道路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清運項目市場化運營
2.2、項目編號:延交財招標采購【2017】029號
2.3、資金來源:財政預算內資金
2.4、招標范圍:負責延津縣城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園的機械化作業或人工清掃保潔;城區生活垃圾收集、清運至垃圾處理廠;城區主次干道灑水降塵;公廁、中轉站、公園的管理及設施維護;城區小廣告的清理等。(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5、服務地點:延津縣城區
2.6、服務期限:5 年
2.7、質量要求:滿足國家行業質量要求的合格標準;
2.8、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一個標段。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合格投標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3.1.1投標人必須是具有合法法人資格的環衛服務公司。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必須含道路清掃保潔、垃圾清運等服務內容(至少包含一項);
3.1.2投標人提供近三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以現有年份提供);
3.1.3投標人提供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1.4.投標人自有須具備符合標準的高壓沖洗車、洗掃車、對接垃圾車、壓縮垃圾車等環衛作業車輛。(須提供自有車輛行駛證原件及保險)
3.1.5投標人須持有環境衛生主管行政部門審批的城市垃圾經營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許可證。
3.1.6 投標人須具有2014年1月1日以來從事道路清掃保潔項目單個合同額在1000萬及以上類似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合同原件)。
3.2、投標人應提供項目所在地或企業注冊地檢察機關出具企業《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書》。(開具日期在報名期間內,查詢對象包含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
3.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紀錄的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聲明。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和轉包。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報名。
四、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到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綜合服務大廳(延津縣人民路與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東)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2、本項目采取資格后審,資格審查工作由評標委員會獨立審核,購買招標文件時不需要攜帶、提供任何資料。
4.3、招標文件售價:300元/份,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為2017年4月18日9:30整(北京時間),地點為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第三開標室。
5.2、未按招標文件規定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網站上同時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延津縣城市管理服務中心
聯 系 人:齊先生 張先生
電 話:15903867188 13569432567 0373-7629368
代理 機構:北京恒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楊先生 杜女士
電 話:0371-55365976 13333719377
地 址:鄭州市金水區中州大道與黃河路交叉口金成時代廣場6號樓8樓808室
八、監督單位及電話
延津縣檢察院:0373-7717226
延津縣財政局:0373-762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