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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頂山市新華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平頂山市新華區龍山河橋建設工程(四次)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平頂山市新華區龍山河橋建設工程已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招標人為平頂山市新華區交通運輸局,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平頂山市新華區交通運輸局委托,對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有意向者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活動。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平頂山市新華區龍山河橋建設工程(四次)
2.2招標編號:pxzc-zx-2016046
2.3建設地點:平頂山市新華區;
2.4工期要求:90日歷天;
2.5招標范圍: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2.6質量標準:合格標準;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施工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3.2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3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公路專業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無在建工程,項目經理在報名、投標及施工過程中不得更換(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承諾書及不更換承諾書,承諾書或證明文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及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和項目經理簽字確認);技術負責人須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需提供網上查詢頁面);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應具有交通運輸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需提供網上可查詢頁面截圖)。
3.4擬任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人員,本單位人員是指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的人員:①投標單位與其簽訂有勞動合同;②加蓋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公章的2016年1月份以來投標單位為其連續繳納不低于6個月的社保證明,并且在社保部門網站上可查詢到。
3.5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若投標人為新成立企業,提供自注冊年度后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6投標人2013年1月以來承擔過類似橋梁工程業績至少一項(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報告、中標公示查詢網頁須同時具備)。
3.7上述標段的所有投標人應出具項目所在地或企業注冊地檢察機關開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符合豫檢會【2015】7號文規定,應針對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
3.8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或有不良記錄正在公示期間的企業、個人參與本次投標時,其投標將被拒絕。
3.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確定合格投標人。
4.報名及招標文件獲取
4.1報名及招標文件領取時間:2017年3月10日- 3月16日,上午8:30—11:30時,下午15:00—17:00時。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3月16日下午17:00。(不含雙休日)
4.2報名地點:寶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寶豐縣城為民路18號)。
4.3報名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攜帶法人身份證明、法人身份證、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到達現場報名并攜帶“3、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全部資料。所有證件及證明需提供原件及兩套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并按順序裝訂成冊,如有資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注:投報本項目的委托人代理人必須為項目經理。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電子文檔。
5、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17年3月31日9:00整,地點:寶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寶豐縣城為民路18號)。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平頂山市政府采購網》、《寶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平頂山市新華區交通運輸局
聯系人:孫先生
聯系電話:0375-2286989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平頂山市開源路廣廈置業大廈9樓905室
聯系人:湯女士
聯系電話:18037586209
主辦:河南省建設信息管理協會 網員服務熱線:0371-68085711 傳真:0371-6808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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