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招標貨物及服務的國內制造商或供應商; 3、投標人(包2-包4)須具有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須包含投標項目);(提供原件) 注:包1干濕合一吊橋不需提供 4、提供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提供原件) 5、供應商(包2-包4)需提供投標產品的注冊證、注冊登記表和注冊檢驗報告;(提供復印件即可)注:包1干濕合一吊橋不需提供 6、需提供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附到標書正本中)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本項目采用無記名報名,以上所要求的原件單獨包裝(并列明原件清單),同投標文件一同遞交,投標文件中須包含相應資料的復印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按無效標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