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
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服務型行政執法
督促檢查的通知
豫建法〔2016〕1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根據《河南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面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領辦〔2016〕5號)、《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全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活動方案>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推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深入開展,省廳決定近期對住房城鄉建設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圍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所轄縣(市、區)基層行政執法單位。
二、督查的內容
落實省政府和省廳關于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工作部署及工作推進情況,主要內容包括:行政指導推行、示范點典型帶動、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管理(行政執法標兵培育)、行政執法服務體系完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建立以及加強新媒體宣傳等相關工作。
三、督查的方式方法
(一)自查。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本單位及所轄縣(市、區)基層行政執法單位進行自查,在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抓緊落實,并形成自查報告,于8月20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報省廳法規處。其中:46個示范單位單獨形成自查報告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報送省廳。
(二)省廳督查。結合工作實際,省廳在8月下旬組織督查組,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所轄縣(市、區)基層行政執法單位進行抽查。具體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本次督促檢查工作采取聽取匯報,實地檢查、查閱資料、座談走訪等形式進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督促檢查工作,精心組織,落實責任,確保服務型行政執法自查、督查順利進行。省廳將在督促檢查工作結束后,對督查結果進行評價通報。
(二)扎實推進。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把這次督促檢查作為進一步推進工作的良好契機,查漏補缺,促進基層行政執法單位服務型行政執法工作創經驗、出成效,切實推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活動的深入開展。
聯 系 人:張貴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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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