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印發《全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活動方案》的通知
豫建法〔2016〕5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廳機關有關處(室),廳屬有關單位:
現將《全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落實。
聯 系 人:張貴鵬 劉 娜
聯系電話:0371-68080823 68107508(傳真)
2016年5月10日
全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型行政執法
“基層提升年”活動方案
為全面貫徹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省委九屆九次及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大力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根據《河南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領辦〔2016〕5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基層行政執法部門處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線,是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重要執行者,管理、執法和服務重在基層。省政府將2016年確定為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就是要通過抓基層,尤其是與企業發展、社會管理、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基層單位的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全省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省政府要求,通過抓基層行政執法單位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解決服務型行政執法工作推進不平衡,執法理念陳舊、執法方式簡單粗暴,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群眾反映強烈等問題,力求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基層行政執法工作在方式上求創新、在服務上求提升、在推進上求實效,實現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要求的統一、行政執法與服務經濟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統一。
二、主要工作
(一)持續推進行政指導。行政指導是構建管理、執法、服務三位一體行政執法模式的的重要方式,在基層行政執法中持續推行提示、示范、輔導、引導、規勸、約談、建議、回訪等行政指導方式,提升行政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按照《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推行行政指導工作實施方案》(豫建法〔2014〕7號)和省廳制定的《行政指導文書示范文本》要求,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學習培訓、著重糾正對推行行政指導方式認識不清、行政執法與行政指導脫節、以行政指導代替行政執法等問題。省廳將在7月份組織一次行政指導案例評查,通過評查行政指導案卷、評選行政指導案例等方式,不斷總結推廣工作經驗、規范工作流程,促進基層行政執法中行政指導的全面推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要結合實際深入開展“亮麗城管、出彩城管”活動,通過星級執法監察隊伍創建、執法技能比武、知識競賽等形式,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提升城管形象、推進執法和諧。
(二)實施典型帶動。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培育和推薦所轄縣(市、區)1-2家基層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單位,培育和推薦的重點對象是推進行政指導或行政調解具有示范引領、成效明顯的單位,經省廳驗收合格后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進行公布,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同時,省廳將結合省政府公布的2016年度本系統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適時開展服務型行政執法經驗交流或現場觀摩活動,充分發揮典型引領、以點帶面的先進示范作用,全面推動全系統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
(三)切實抓好隊伍建設。要著重加強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法治培訓,將服務型行政執法作為培訓考試的重要內容,制定培訓計劃,認真落實培訓內容,切實促進行政執法人員轉變執法理念,改進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水平。注重發現和培育基層服務型行政執法標兵,建立服務型行政執法標兵信息表,立標桿、抓隊伍、強素質、樹形象,大力宣傳,努力形成爭創先進、爭當標兵的良好氛圍,為明年評選全省服務型行政執法標兵活動打好基礎。持續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和人員管理制度。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四)持續完善服務體系。各單位要結合編制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以及規范行政審批行為等相關工作,全面梳理和公開基層公共服務事項;堅決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繁瑣手續,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改進服務質量;探索將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變“多頭受理”為“一口受理”,積極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同城通辦、委托代辦等服務模式;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報材料齊全的事項,探索“書面承諾公示制”、“缺件備忘制”;探索“互聯網+行政執法”,促進辦事部門公共服務相互銜接,扎實推進網上辦理和網上咨詢,逐步構建實體政務大廳、網上辦事大廳、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相統一的公共服務平臺。
(五)探索建立行政調解工作機制。行政調解是及時、有效化解爭議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有效手段,是服務型行政執法的重要方式。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探索建立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及時梳理行政調解依據、明確行政調解職責分工,配備專兼職行政調解人員,創造行政調解工作必要條件。要堅持行政調解工作自愿、合法、公平、公正、注重效果的原則,積極探索行政調解方式方法,充分發揮業務主管部門職能作用,積極培育住房城鄉建設行政調解示范點,穩步推進行政調解,依法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六)加強新媒體宣傳力度。適應公眾對新媒體宣傳的需求,把新媒體宣傳服務型行政執法平臺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加大新媒體宣傳力度,充分發揮網站、微信、微博、客戶端宣傳服務型行政執法的帶動作用,激勵社會力量針對服務型行政執法熱點問題開展法律解讀,提高宣傳的新穎性和傳播力。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宣傳中,要積極制作或選取一部服務型行政執法有關的微電影、微視頻,廣泛推廣宣傳,提高宣傳的覆蓋面和滲透力,并推薦至省廳,省廳評選后根據省政府相關要求進行上報推廣。
三、實施步驟
(一)明確責任,制定方案(5月底之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活動通知要求,制定本部門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方案,明確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總體要求、具體內容、推進步驟和督促檢查措施,切實按要求、按時間節點完成工作部署,并及時上報相關材料。
(二)示范引領,整體推進(8月底之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務于5月底之前將行政執法示范點推薦至省廳作為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示范點推廣對象(見附件)。通過業務指導、督促幫扶,促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創經驗、出成效。省廳將適時通過召開座談會、現場觀摩會,開展“亮麗城管、出彩城管”經驗交流活動,以及推廣行政指導示范點、行政調解示范點等形式,有效推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
(三)督促檢查、總結驗收(10月底之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活動的監督檢查,幫助督促所轄縣(市、區)基層執法單位和隊伍有效開展工作,省廳將在8月底前開展一次督導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并根據檢查情況下達服務型行政執法工作落實督導建議書。10月底前省廳對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服務型行政執法落實情況進行總結驗收,驗收結果將作為今年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依法行政工作評先表彰的重要依據。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在深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形勢下,持續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組織,主動作為,把服務型行政執法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切實加強領導,明確任務和職責。要圍繞“基層提升年”工作主題,針對基層行政執法中多發、易發的突出問題,認真研究,制定措施,加以解決,確保取得實效。
(二)強化推進機制。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以行政指導或行政調解為重點培育所轄縣(市、區)基層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提高宣傳培訓力度,加強服務指導、情況交流、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對創新舉措明顯、成效突出的單位及時表彰推廣,對推進不力、進展緩慢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切實推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活動的深入開展。
附件:2016年度全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單位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