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質量監督總站有關文件精神,為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預拌混凝土生產機構質量行為的監管,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和促進混凝土行業健康發展,商丘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對各縣(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管情況開展動態考核。
考核的范圍為取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的檢測機構,及取得“預拌混凝土資質”的企業。對檢測單位的考核內容重點為是否有資質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承攬業務,企業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并正常進行,企業從業人員的質量行為是否規范等;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考核重點為市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情況,企業專項試驗室檢驗情況等。
考核采取隨機不定期的動態考核方式進行,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各縣(區)及相關企業認真整改,對存在重大隱患或嚴重違法違規的情況要下發整改通知書、不良行為告知書、執法建議書。對涉及到141號部令第八條內容的行為,將報請資質核發部門對其檢測資質予以吊銷或到期后不予延期。此次檢查的結果將在全省范圍內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