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于12月14日至15日在我省鄭州市召開。為確保會議期間全省空氣整體質量,新蔡縣城管執法局按照工作職責,結合具體工作實際,認真做好上合組織會議期間的城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加強領導。該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成立了以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股室和所屬機構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城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二是精心組織。研究制訂出臺了城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意見,并下發到系統各單位具體落實,同時結合所屬機構職能將大氣污染防治具體任務進行分解和交辦,明確專人負責。三是注重實效。重點實施了對城區渣土車輛、露天燒烤、焚燒垃圾等情況的嚴格監控和整治,同時從提高城區道路清掃保潔標準、增加灑水次數、及時清理清運垃圾等方面,強化各項措施落實,加強城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四是嚴格督查。成立了專門的督查組織,定期不定期的對本系統大氣防治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及工作效能進行督導和檢查,定期通報情況,認真落實整改工作。五是嚴格問責。對大氣防治工作措施落實不力、效果不明顯而影響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大局的單位和個人,實行嚴格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