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隱患排查、信訪問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前部署,及時進行建筑領域“雙欠”問題的排查、匯總、分析,提出處置意見,提前發現問題苗頭,處置突發事件;
二是落實解欠工作常態化管理,實施接訪和領導包案制度,法制信訪室、建筑管理股,及時反饋信息,化解矛盾,對重點隱患實行領導包案處置,及時消除隱患;
三是督促工程建設單位成立解欠工作班子,提前準備好應急資金,完成工程核算,及時撥付工程款,發放工資;
四是進一步暢通投訴應訴渠道,在施工現場公布投訴電話,隨時受理并及時協調解決欠薪投訴;
五是堅持日常督導檢查,定期開展規范工程分包和勞動用工管理檢查,嚴查違法分包和規范勞動用工合同的簽訂率,及時了解情況,發現并解決問題;
六是繼續加強法制宣傳和教育引導,增強企業、工人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意識,避免采取過激行為討薪,引導其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