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對接。對承接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積極與上級業務部門溝通聯絡,掌握審批標準,做到承接后能迅即開展工作;對下放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通過行業管理、監督檢查、考核評比等形式,加強業務指導;對調整合并、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加強日常管理。二是及時公開。充分利用建設信息網、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網站等媒體對局系統所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目錄管理和內容及時進行公開。三是封閉運行。在運行過程中實行內部封閉運行,所有審批(服務)事項除現場踏勘外,在審批環節中,后臺支持科室(單位)不得與服務相對人見面,實行行政審批窗口代辦,最大程度防治不作為、亂作為。四是創新機制。優化辦事流程,對重點項目開展模擬審批工作,改串聯審批為并聯審批,壓縮辦理時限。年初以來,共依法受理、辦結各類審批事項552項,按時辦結率100%,群眾滿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