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豫建規﹝2015﹞37號文件精神,切實保障風景名勝區和游客人身財產安全,堅決預防安全生產和火災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新鄉市規劃局聯合市旅游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市消防大隊、市安監局、市林業局、市房管局、輝縣市政府、輝縣市各相關部門和百泉風景區管理處組成聯合調查組對輝縣市百泉旅游風景名勝區進行安全運營和消防工作專項排查。
調查組結合百泉風景區無內部公共交通,纜車、索道,無山體危石、懸崖危岸等危險地帶等實際情況,將此次排查的重點確定為基礎設施情況、景區消防工作情況、景區內房屋安全情況、景區規劃情況等四方面內容。
通過排查發現,百泉景區存在禁止吸煙、湖水水位標高、注意危險等警示牌設置不到位,湖上小橋護欄不符合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設施不完善,部分房屋存在安全隱患,規劃編制滯后,多頭管理等問題。
針對檢查出來的問題,調查組對輝縣市政府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在景區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示;對橋上的防護欄進行升級改造;對景區內用電線路進行全面排查;聯合輝縣市消防大隊完善景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齊消防設施;由輝縣市政府牽頭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景區內所有房屋、亭、榭、樓、閣進行全面排查,對需要修繕的按照“修舊如舊”的原則進行修繕,對無法修繕的進行隔離,并做好標示,禁止游客參觀;由輝縣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百泉風景名勝區規劃;由輝縣市政府指定一個部門或成立專門管理機構對景區實施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