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法治規劃年活動”深入開展,實現規劃執法工作的全面提升,8月31日,許昌市城鄉規劃局召開會議,學習傳達8月13日、14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行政執法人員專業法律法規培訓”精神,并對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會上,參加省廳培訓的同志從四個方面向大家詳細匯報了此次培訓內容及心得體會:一是行政強制執行與行政強制措施中的注意事項;二是委托執法權限與承擔法律責任問題;三是執法機關在行政執法中存在的適用法律錯誤、執法程序錯誤、重罰款輕整改等問題;四是有關“推行行政指導工作, 施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案例指導等制度”的建議。
隨后,會議組織大家對新華社關于“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依法對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有關責任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新聞報道進行了認真學習,并針對火災事故中的失職、瀆職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
會議要求,支隊全體同志要深刻領會此次法律法規培訓內容,以天津港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為鏡鑒,牢牢把握“消防”、“容積率”等規劃強制性指標,從四個方面入手不斷提升規劃執法水平:一是舉一反三,引以為戒;二是對照檢查,立行立改;三是腳踏實地,查漏補缺;四是履職盡責,有所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