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中心城區開展“百日綜合整治”工作以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高度重視,迅速成立了戶外廣告“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市中心城區洪河大道以南、銅山大道以東、汝河大道以北、京港澳高速以西區域的戶外廣告實施集中整治,目前各項工作正在緊張進行。
此次整治的重點包括城市出入口及環城道路兩側違章設置的廣告設施,城區“八縱八橫”16條主次干道兩側(跨街)違章設置的廣告牌、指示牌,城區臨街樓立面違章設置的軟體廣告,城區主次干道沿街單位及門店違章設置的一店多牌、LED電子屏、燈箱、外墻廣告、櫥窗廣告等,城區高層樓體、綜合寫字樓樓體違章設置的廣告匾牌,城區公園廣場、商場、醫院、校園周邊違章設置的廣告設施,城區各類樓頂廣告牌、道路廣告牌、廣告塔、路段經營權線桿廣告、樓立面廣告牌、建筑圍擋廣告牌、閱報欄等公益廣告占比率在30%以上。
在此次戶外廣告專項整治行動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建監察支隊對市區文明大道、天中山大道等道路上的10余處違章廣告牌依法進行拆除;對解放大道中段移動營業廳的整棟樓體廣告進行集中拆除,共拆除違章安裝的噴繪廣告牌、吸塑字廣告牌、LED電子廣告屏22處,約450平方米;拆除樂山商場建筑圍擋廣告320平方米、德裕量販墻體廣告180平方米;拆除臨街單位、門店的破舊門頭匾牌48處、條幅68條、LED電子屏310塊、線桿廣告牌32處;拆除道路花壇違章指示牌6座;下發《限期改正通知書》118份。
目前,已累計拆除道路花壇違章指示牌32座、建筑圍擋2處、違章廣告畫面950平方米、線桿廣告牌62塊、門頭匾牌106處、條幅188條、樓體廣告牌22處、LED電子屏310塊,下發《限期改正通知書》388份。
為確保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扎實成效,在集中整治期間,一律暫停審批設置各類商業類、公益類戶外廣告;嚴格審核臨街單位、門店的門頭裝修備案登記手續,對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超規格裝修的違章行為,一律先實施行政處罰,后強制拆除;沿街單位、門店實行一店一匾規范管理,其他多設置的LED電子屏、燈箱、門店外墻廣告、櫥窗廣告等一律予以拆除;加強戶外廣告安全監管,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設施且未限期整改的,一律予以拆除并取締;嚴格控制臨街樓立面廣告,設置審核期滿的,一律予以拆除并取締;對未經審核審批或者審核審批手續不完備的,侵占城市公共設施和園林綠地的,破壞城市容貌和道路及建筑物、構筑物整體形象的,設置期滿或已超期設置的,公益宣傳比例未達到要求的,未定期維護、維修、設計和安裝違反技術標準的各類戶外廣告設施,一律予以限期整改,逾期未落實整改的逐步予以拆除。目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戶外廣告專項整治行動正在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