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違法建設防治和查處體制機制。加強與市國土資源局的溝通聯系,聯合出臺《關于建立制止和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加強溝通協調工作機制的意見》,逐步建立起一套切實有效可行的工作制度和機制。
二是加強規劃誠信體系建設。積極探索建立法制手段和行政措施相結合的規劃誠信體系及相應工作機制,通過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綜合性的懲戒和制約,有效遏制新增違法建設蔓延。
三是建立違法建設案審會制度。堅持定期召開違法建設案審專題會議,對新發現的違法建設和存在較大困難的棘手問題進行集體研究。上半年共召開案審會14次,研究違法建設案件和疑難問題計300余件,及時有效制止了違法建設行為。
四是加強規劃監察執法隊伍建設。針對該市量大、面廣的違法建設現狀,積極開展城鄉規劃監察人員培訓工作,今年以來,先后組織參加各類學習培訓共11次190人次。
五是保持對違法建設的高壓態勢。加大巡查力度,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檢查,針對違法行為,毫不留情,堅決依法查處。上半年新發現違法建設319處,其中新增違法建設244處,原有違法建設75處;立案122起;市內五區拆除違法建設600處,面積100余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