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譚勇)記者8月3日獲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動我省住房建設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自2015年起,全省政府投資新立項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意見》提出,對2015年至2017年省級財政綠色建筑運行標識項目按照星級標準實施獎補。獲得二星級運行標識的保障性住房項目給予20元/平方米的獎勵,一星級運行標識的保障性住房項目給予10元/平方米的獎勵或達到10萬平方米以上規模的給予定額補助;對獲得二星級運行標識的商品住房項目給予10元/平方米的獎勵,三星級運行標識的商品住房項目給予20元/平方米的獎勵。對截至2015年獲得二星級及以上運行標識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給予10元/平方米的獎勵。此外,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星級及以上運行標識綠色住房的,貸款額度可以上浮20%。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