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墻改辦在洛陽市召開《河南省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宣貫會議,全面布置《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
省墻改辦主要負責同志緊扣《條例》的基本內容、精神實質和政策內涵,從《條例》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監督管理、解決的主要問題及新型墻材的發展方向、發展原則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的講解和輔導。《條例》即將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我省墻材革新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標志著我省墻材革新工作由行政推動邁入了依法管理的法治軌道。《條例》的解讀和釋義將是未來一段時間全省墻材革新工作的行動綱領、發展指南和基本遵循。與會人員要認真學習、理解和把握《條例》,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入學習、融會貫通,真正把《條例》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落實好,迅速掀起省、市、縣、鄉鎮四級聯動宣傳貫徹《條例》的新熱潮。
宣貫會提出了“四個為主”的工作意見:一是農村建筑市場的性質,決定了新型墻材的推廣應用只能以引導為主;二是新常態下的新理念,決定了墻材革新工作必須以綠色發展為主;三是建筑市場的新態勢,決定了新型墻材的發展仍然要以創新為主;四是《條例》的正式實施,決定了推動墻材革新工作必須要以依法行政為主。各級墻材革新主管部門及廣大從業者要以條例頒布實施為契機,促進新型墻材行業在“十三五”期間持續健康發展。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墻改辦主任、河南省墻體材料行業協會理事單位、相關科研院所及企業代表共計120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