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允許各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增加現場專業人員考試批次的通知
豫建人教〔2015〕20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關于貫徹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的意見》(建人〔2012〕17號)精神,結合《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實施細則》(豫建〔2014〕18號)、《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考發證管理辦法》(豫建〔2014〕19號)等文件實施一年以來的工作實際,為提高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整體素質,推動我省建筑業企業新資質人員就位工作順利進行,現根據我省實際,報經培訓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決定允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申請增加現場專業人員考試批次。
一、基本條件
(一)按時組織參加原有計劃的全省統一考試;
(二)當地考場設置符合要求,考務組織嚴密、考務人員業務素質過硬,在歷次組織的考試中沒有社會投訴;
(三)一次申請考試人數不少于150人。
(四)有培訓計劃,且按照計劃認真組織培訓。
(五)各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當地培訓工作開始5日前向省廳提出書面申請
二、工作要求
(一)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好考試關口,強化考場紀律,將此項工作放到與全省統考同等重要的位置,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在考務組織、考場設置、人員安排等工作中不降標準、不少環節。
(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政策宣傳,積極引導當地企業做好人員組織等各項工作。
(三)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地區培訓機構積極引導,強化管理,切實提升教學質量和服務水平。
(四)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具體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省廳人教處聯系。
聯系人:傅月笙 劉樂
電 話:0371-68080816 68080817(傳真)
電子郵箱:hnszjt2118@163.com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