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落實國務院
取消相關職業資格決定的通知
豫建人教〔2015〕11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單位,廳管社會團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落實國務院取消相關職業資格決定的通知》(建辦人〔2015〕12號)轉發你們,請高度重視,對照檢查,嚴格按照文件要求,立即停止開展文件中規定的22項職業資格相關的活動。
附件: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落實國務院取消相關職業資格決定的通知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