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近日正式發布,從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對其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檢測機構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終身責任。
辦法規定,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檢測機構未申請辦理延期手續的,原資質證書無效。檢測機構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沒有下列行為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時,經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不再審查,資質證書有效期延期3年;檢測機構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有下列七種行為之一的,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延期:超出資質范圍從事檢測活動的;轉包檢測業務的;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的;未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檢測,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損失擴大的;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或者鑒定結論的;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對監督檢查中確認其存在的問題沒有進行整改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超過有效期的。辦法還規定,檢測機構不得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所檢測工程項目相關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檢測機構資質證書,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不得篡改或者偽造檢測報告。
汝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檢測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要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對其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檢測機構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終身責任。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規定進行檢測的檢測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