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乙級工程
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問題的通知
豫建設標〔2013〕8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
根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有關規定,現就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質延續范圍
取得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且有效期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的企業。
二、資質延續程序
(一)企業填寫《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申請表》(附表1),向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企業按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第十條、第十三條的有關要求提供書面材料,并通過“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信息平臺” 完成網上申報。(http://bsdt.hnjs.net.cn:9035)
(三)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的書面材料及網上材料進行初審。
(四)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應根據資質標準對企業上報資料進行實地核查,核查內容主要包括企業上報的股東信息、人才代理機構信息、社保信息與注冊地工商部門、人才代理機構、社保部門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形成書面核查報告,提出初步審核意見。
(五)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組織專家對初審意見、網上申請材料等進行審核后并公布結果。
(六)對準予資質延續的企業,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回原《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統一到廳行政審批大廳換領新的資質證書。
三、資質延續辦理時間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2013年3月20日前將初審意見等材料報送省廳行政審批大廳。逾期未辦理資質延續的企業,原資質證書作廢。
四、有關要求:
(一)要嚴格按照資質標準認真審核企業上報資料,認真落實實地核查要求,準確公正提出審核意見建議。
(二)對企業在資質延續上報資料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通報并嚴肅處理。
附件: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申請表
2.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審核情況匯總表
2013年2月22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