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設標〔2006〕45號
各省轄市建委(局)、省直有關部門、部屬駐豫勘察設計單位:
現將建設部《關于做好第五批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評選工作的通知》(建質函〔2006〕161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程序:各市建委負責轄區內勘察設計單位的評審推薦工作,省直各有關部門負責其直屬勘察設計單位的評審推薦工作,其中部屬駐豫勘察設計單位(除國資委直管企業)可直接報省建設廳。
二、申報要求:申報材料請按建設部(建質函〔2006〕161號)文中的評選要求執行,我廳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審組進行復核并擇優上報。
三、申報時間:請各有關部門將申報材料于2006年8月15日前,報送我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
聯系人:陳友好
聯系電話:0371—66229226
二○○六年七月四日
主題詞:城鄉建設 勘察 設計 評選 通知
河南省建設廳辦公室 2006年7月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