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迅速傳達會議精神。及時召開專題會,全面傳達“兩會”精神,進一步轉變觀念,增強責任意識,強化規劃職能,謀劃工作重點。二是科學編制城鄉規劃。整合中心城區區域控規;推進玉泉區域、小浪底北岸新區、三湖新區等控規編制進程;推動產業集聚區、各鎮鎮域總體規劃暨鎮區控規編制工作;深化地下空間利用、水系、建筑風貌、公共交通等專項規劃及城市景觀設計。三是積極服務項目建設。搭建城鄉規劃審批綜合信息系統,發揮“市民之家”規劃窗口服務作用,嘗試一對一、全程跟蹤、無償代辦等措施,提高審批服務效能。四是切實加強隊伍建設。組織專業知識學習培訓,吸取外地市先進經驗,提高規劃管理水平;開展行風效能建設,推行“陽光規劃”,建立長效機制,提升隊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