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
《河南省規范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任職
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
豫建建〔2015〕23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林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建筑施工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質量安全責任,規范注冊建造師擔任項目經理、注冊監理工程師擔任項目總監的任職行為,避免出現超過規定數量任職、中標后擅自更換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和只投標不履約等失信違規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省廳制定了《河南省規范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任職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廳建筑管理處,聯系電話:0371—69523923。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