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組織申報國家智慧城市2014年試點工作的通知
豫建科 〔2014〕39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科技局:
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科學技術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智慧城市2014年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建辦科函[2014]515號)的通知要求,兩部共同組織開展2014年度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省級主管部門負責申報城市的初審工作,現將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智慧城市試點申報
我省轄區內城市(區、縣、鎮)人民政府已將智慧城市建設工作列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或本年度政府工作報告的,都可申報2014年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的都可申報。優先考慮我省轄區內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數字化城市管理試點城市、國家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國家信息消費試點城市、信息惠民國家試點城市和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建設試點。
(一)申報要求
申報主體為城市(區、縣、鎮)人民政府,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1.申報書;
2.智慧城市發展規劃綱要;
3.智慧城市試點實施方案;
4.智慧城市項目投融資方案。
(二)時間安排
2014年9月22日之前,申報城市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預報名(電話告知)。
2014年10月13日之前,將申報材料1式1份連同電子版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材料格式詳見附件)。
2014年10月20日之前,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和實地核查。
2014年10月30日之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科技廳召開試點申報評審會,完成省級推薦工作。
二、專項試點申報
專項試點申報面向承擔專項建設運行的企業或企業聯合體,申報領域包括城市公共信息平臺及典型應用、智慧社區(園區)、城市網格化管理服務、“多規融合”平臺、城鎮排水防澇、地下管線安全等。
(一)申報條件
承擔專項建設運行的企業或企業聯合體在所申報領域處于國內領先地位,技術、資金、人才實力雄厚,經營狀況良好,所選擇的示范地(2012、2013年度的試點或本年度正在申報的城市)不少于2個。
(二)申報程序
承擔專項建設運行的企業或企業聯合體在2014年9月26日之前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申報,并提供以下材料1式2份連同電子版(相關材料格式詳見附件):
1.專項試點申報書;
2.國家智慧城市專項試點實施方案。
三、聯系人及方式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技處 姬媛媛 張光輝
電話:0371-68080828
地址:鄭州市商務內環29號2005室 郵編:450046
附件:1.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申報材料
2.智慧城市專項試點申報材料
201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