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
根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14年全省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動態考核的通知》(豫建設標〔2014〕18號)文件精神,我廳組織開展了2014年全省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動態考核工作。現將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一、考核結果
截止2013年12月底,全省共有工程勘察設計企業731家,其中工程設計企業666家、工程勘察企業65家。應參加本次考核的工程設計企業666家,經考核確認:合格企業586家、基本合格企業70家(含4家分項基本合格)、不合格企業6家、未參加動態考核4家、企業不愿再保留資質的3家、延期考核企業1家(考核結果見附件)。
二、對考核結論為基本合格企業、不合格企業、未參加動態考核企業及延期考核企業的處理意見
(一)2014年動態考核結論為基本合格的70家企業,依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60號令)第二十五條規定,責令其于2015年4月底前進行限期整改,企業在整改期間資質不得升級、增項和進行變更。
(二)2014年動態考核結論不合格的焦作市維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依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第二十五條規定,責令停業整頓,并于2014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整改期滿后仍達不到到原資質標準的企業,將撤回其資質。
(三)對未參加動態考核的河南省豫輝工程設計有限公司、鄭州明澤醫藥設計有限公司、鄭州弘文建筑裝飾設計有限公司、新蔡縣未來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業,依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第三十二條第4款意見,限期于8月底前按重新核定資質準備材料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進行審核;逾期不改的,依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第二十五條規定,由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回資質證書,上交資質許可機關。
(四)對不愿保留資質的中房集團平頂山房地產開發公司、商丘市市政工程勘察設計室、洛玻集團洛陽玻璃工程設計研究有限公司3家企業,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文第二十七條規定,由企業提出注銷資質的申請,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回資質證書正、副本,上交資質許可機關,辦理資質注銷手續。
(五)對新鄉白鷺化纖集團研究所因改制延續考核,依據《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第二項意見,待企業改制完成后按重新核定進行上報材料。
附件:2014年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動態考核情況表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