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豫建〔2014〕80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清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辦〔2013〕97號)要求,我廳對2013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省政府法制辦審核,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適用規則〉等四項制度的通知》等188件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
二、《河南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45件規范性文件予以修訂。
三、《河南省建設廳關于支持省定擴權縣(市)發展的意見》等24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四、《河南省建設廳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等117件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上述決定廢止、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188件)
2.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決定修訂的規范性文件目錄(45件)
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4件)
4.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117件)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