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做好汛期全省鎮村防汛抗災工作的通知
豫建村鎮〔2014〕11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城鄉規劃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做好我省汛期鎮村防汛抗災工作,應對可能發生的極端突發自然災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近期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現就做好全省鎮村防汛抗災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的,認真貫徹落實全省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求,吸取以往局部地區洪澇災害的深刻教訓,通過集中排查與整改,進一步完善鎮村防汛抗災、規避風險的措施,打好防汛抗災主動仗,為保護農村安全生產生活做出積極貢獻。
二、汛期鎮村防汛抗災的主要工作
(一)排查范圍。全省所有鎮、鄉、村莊。重點排查易發洪澇災害的低洼地區,以及河流、坑塘、庫區周邊和易引發泥石流的豫西、豫西南、豫西北山區和煤礦塌陷等地區。
(二)主要排查內容。鎮、鄉、村莊規劃中是否有防汛抗災、規避風險的內容,實施情況如何?,F存建筑是否存在違反規劃隨意占壓河道、泄洪溝渠等問題。易發洪澇災害地區的鎮、鄉、村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制定相應規避風險的措施。農村危舊房質量安全現狀,改造進度情況等。
(三)排查時間與方法步驟。排查時間為2014年6月3日至6月24日。以縣(市、區)為單位,抽調機關干部、水文勘察與規劃設計單位的專家和鎮、鄉鎮村建設服務中心人員組成聯合排查組,對轄區內所有鎮、鄉、村莊防汛抗災情況進行安全排查。對易發洪澇災害的低洼地區,以及河流、坑塘、庫區周邊和易引發泥石流的豫西、豫西南、豫西北山區和煤礦塌陷等地區的縣(市、區),要進行逐鎮、逐鄉、逐村的排查,掌握汛期農村房屋質量安全的第一手材料。
(四)認真限期整改。各地在對轄區內尤其是易發洪澇災害地區進行全面安全排查的基礎上,對發現的問題逐項梳理,認真限期整改,消除各類隱患。對鎮村規劃建設與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充實完善。對影響防汛抗災的重要問題和災害隱患,區分不同情況,認真進行整改。對違反規劃尤其是占壓河道、泄洪通道的違章建筑限期進行拆除,恢復正常的排水泄洪功能,對情況復雜、短期難以完成的,要采取應急措施并拿出最終解決方案;對易發洪澇災害地區的鎮村采取防洪抗災、規避風險的對策措施;對涉及多個鄉鎮、村莊或多個部門的問題,及時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報告以爭取及早協調解決。
(五)制定防汛抗災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各級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抓好防汛抗災應急預案的制定與實施,認真落實各項制度,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落實汛期值班制度。各級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要安排專人日夜值班,值班電話和帶班領導、值班人員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我廳值班電話(傳真):0371—68080801
建立災情速報制度。任何發現洪澇災害或重大險情、隱患危及鎮村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單位及個人,要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和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報告。凡鎮村發生重大災情及損失情況應在當日報至我廳。
完善險情巡查制度。處于易發洪澇災害地區的縣(市、區)規劃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并協助鎮、鄉政府組織做好轄區內隱患點的巡查,發現險情和災情應及時處理并向上級政府及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各級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鎮村防汛抗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針對當地實際制定防汛抗災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并逐級分解任務,全面落實責任。同時,要主動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報告,爭取工作支持,保證防汛抗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精心組織。各級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深入鎮、鄉、村莊實地排查,摸清情況。對處于易發洪澇災害的重點地區,要組織人員進行“拉網式”排查,保證不漏一個自然村,不漏一個隱患點。對轄區鎮村可能出現險情的重點部位和隱患點,及時采取規避風險的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查防結合。各級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要合理調配力量,把集中進行安全排查與重點防范結合起來,把做好防汛抗災工作與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危房改造結合起來,確保鎮村防汛抗災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