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促進工程勘察設計行業改革
與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豫建設標〔2013〕69號
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工程勘察設計行業改革與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建市〔2013〕23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繁榮我省建筑設計創作,提高建筑文化影響力。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對本地繁榮建筑設計創作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并結合實際,提出繁榮建筑設計創作的新思路,通過繁榮建筑設計創作活動的持續開展,逐步形成尊重首創精神、營造有利于建筑設計創新的氛圍,為推動我省建筑設計創作的繁榮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加快深化勘察設計行業體制步伐。鼓勵勘察設計企業按照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的原則實現重組和整合,不斷壯大行業實力。繼續推進全省工程勘察設計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不斷推進體制和機制創新,逐步培育并形成具有競爭力的工程公司、工程咨詢設計公司、專業公司、設計事務所和巖土工程公司,實現企業模式的多樣化,充分發揮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為建設工程全過程提供技術和管理服務的作用。
三、加強市場管理,規范市場行為。一是加強勘察設計企業動態監管,依法規范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及從業人員的市場行為,重點查處企業和個人私拉亂雇、出賣資質證書、證章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加強市場管理,不斷完善我省工程勘察設計市場準入清出制度;三是加強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健立健全勘察設計質量責任制,全面提升勘察設計質量。
四、加快構建統一開放的勘察設計市場。建立開放有序、公平競爭的勘察設計市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完善企業和人員準入清出制度的指導意見》(建市〔2010〕128號)精神,今后,凡持有省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工商注冊地在我省且年度動態考核結論為合格的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可憑證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參與工程勘察設計項目招標并承擔工程勘察設計業務工作,各市(縣)不得對省內跨市(縣)域承攬勘察設計業務的企業再進行資質審查、資質備案或索取誠信證明。
五、進一步加強勘察設計行業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的作用,通過全面建立行業誠信信用檔案系統,完善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評價體系,逐步建立健全統一、有效的行業誠信獎懲機制,并通過對守信行為給予激勵、對失主行為進行懲處,充分發揮信用體系建設對勘察設計咨詢業發展的促進作用。
六、加強新農村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工作。允許具有國家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和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以個人名義為農村低層房屋建筑提供勘察、設計咨詢服務或承擔勘察、設計任務,并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