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在全系統
開展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督查的通知
豫建法〔2014〕1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14〕38號)和《河南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責任目標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領辦〔2014〕91號)要求,省廳決定在全系統開展2014年度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督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圍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所屬執法隊伍。
二、督查內容
(一)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設情況。1. 單位領導學法的會議紀要及相關信息報道。2. 定期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學習培訓的材料。3. 及時調整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文件,定期召開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材料。4. 單位領導聽取依法行政工作的會議紀要。5. 法制機構規格和人員編制情況。
(二)行政決策情況。1. 健全行政決策機制,行政決策規則明確,程序完備,決策范圍、權限明確。2. 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3. 重大行政決策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4. 落實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責任追究。
(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情況。1. 行政首長履行領導和支持本機關行政復議機構依法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事項的法定職責。2.積極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及時受理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依法公正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法定期間結案率100%。3.依法辦理行政應訴案件,協助應訴,行政訴訟出庭應訴率達100%,行政訴訟勝訴率不斷提高。4.健全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相關制度。5. 按行政復議法及實施條例有關要求,保障落實行政復議辦案機構經費、裝備、人員、場所等。6.行政復議決定、意見書、建議書履行情況,協助配合行政復議機關協調化解矛盾情況。
(四)行政執法工作。1. 執法主體合法,行政執法隊伍的名稱和建制規范,委托執法符合法定條件,且手續齊全、規范。2.行政執法隊伍的人員編制能滿足行政執法任務的需要;行政執法人員符合法定條件,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積極參加上級部門法律法規培訓;3. 落實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及相關制度;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嚴格落實罰繳分離規定,票據管理規范;行政執法文書書寫清晰、制作規范、歸檔及時;按要求參加省廳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活動。4. 隊伍內部建立有思想政治、行政執法、黨風廉政、裝備管理、內務管理、業務學習、行為規范及隊伍訓練等制度并落實到位。5. 執法條件符合執法需求,辦公面積達標,配備相應的辦公設備和執法裝備,執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撥付及時到位。6. 行政指導工作制度建立情況和工作開展情況。7. 落實《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規范(試行)》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文明執法規范(試行)》情況。8. 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依法開展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工作。9. 積極推進文明執法,促進文明執法水平不斷提高。
(五)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實情況。1.規范性文件規定事項符合制定機關職權范圍,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事項,不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2.定期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及時修改或廢止不合法或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的規范性文件,并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3.制定規范性文件經過單位領導集體討論決定;重大或者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或者向社會公布草案等方式公開聽取社會公眾意見。
(六)開展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情況。1. 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及時制定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年度方案。2. 落實省政府有關服務型執法建設活動有關文件要求,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
,
積極開展服務型行政執法學習培訓活動。3. 落實行政指導制度,開展行政指導工作情況。4. 對本地區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七)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情況。1. 按照“六五”普法規劃,制定年度法制宣傳教育計劃。2. 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3. 積極開展群眾性法制文化建設。
三、督查方法和時間安排
督查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自查。時間為11月中下旬。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本單位及所轄縣(市、區)的有關部門開展自查工作,并形成正式報告,于12月10日前將書面報告和電子文稿報省廳法規處。
第二階段,省廳督查。從12月份開始,時間2個月。省廳組成督查組,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抽查。具體到有關單位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本次督查工作采取聽取匯報,實地檢查、查閱資料、座談走訪等形式進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督查全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規范全系統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舉措,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專門人員做好這項工作。省廳將在督查結束后分別對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開展較好的單位進行表彰,對較差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二)扎實推進工作。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采取切實措施,認真開展自查,配合好省廳督查工作。
聯系人:張貴鵬 黃 坤
電 話:0371—68080823 68107508(傳真)
郵 箱:hnsjstfgc@126.com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