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嚴格落實
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的通知
豫建建〔2014〕113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質〔2014〕124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落實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的通知》(建辦質〔2014〕44號)和省廳《河南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要求,為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落實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的通知》(建辦質〔2014〕44號)要求,我廳對之前制定的《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豫建建〔2014〕106號)進行了調整,增加了承諾人“注冊執業資格”、“注冊執業證號”兩項內容(詳見附件)。請各地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更改。
二、《暫行辦法》實施后新開工建設的工程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圖審查機構各專業審查人員、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和承擔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見證取樣檢測的各檢測機構技術負責人,均須親自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認可并加蓋公司公章。該承諾書同時為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需一式三份,兩份提交給工程建設單位,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時提交給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竣工備案時提交給工程竣工備案管理部門,一份保存于承諾人所在單位備查。對未辦理承諾書備案的工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不予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三、對已開工正在建設的工程項目,七方主體和相應的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人應當補簽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認可并加蓋公司公章后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對未辦理承諾書備案的工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四、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督促七方主體和相應的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人及時簽署或補簽承諾書。
五、各地可結合工作實際,細化完善承諾書內容及有關工作要求。
附件: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范本)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