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繼續
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
豫建建〔2011〕28號
各省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
為進一步做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推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以下簡稱《國辦通知》)的貫徹落實,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實施意見》(建辦質〔2011〕18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學習貫徹國辦發〔2011〕11號文件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豫安委〔2011〕5號)要求,現就繼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國辦通知》精神
《國辦通知》是黨中央、國務院對“十二五”開局之年安全生產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也是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出臺之后的又一重要政策性文件。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國辦通知》的基本內容和精神實質,把思想統一到《國辦通知》的要求上來,切實增強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堅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嚴密的管理,深入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突出重點,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
(一)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確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術裝備、教育培訓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逐步建立 “責任落實、基礎扎實、投入到位、管理規范”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要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責任,嚴格落實企業和施工現場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及時解決現場安全生產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二)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工作。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指導責任,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管機制,努力消除安全監管上存在的“盲區”和“死角”。要強化層級監管,進一步加大對縣(市)區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積極推進村鎮工程安全監管工作。要積極創新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式,不斷增強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進一步深化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繼續深入開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等為重點的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把隱患排查治理納入安全監管和企業日常生產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工作,嚴格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實現隱患排查治理的經?;?、制度化。要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做到“四個結合”:一是全面檢查與重點檢查結合;二是自查與抽查結合;三是經常性檢查與集中專項檢查結合;四是明查與暗查結合,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要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11〕10號)精神,加強汛期建筑施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建筑施工企業要對周圍存在受洪水、山體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脅的工地、企業生產廠房、物資存放場地、宿營地提前采取相關防護措施并加強巡視檢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作業和居住、使用。尤其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溝(槽)和地下作業的排水、放坡和支護情況,塔吊、物料提升機、落地式腳手架等垂直運輸支撐設施的基礎穩固和拉結及防風裝置情況,遇雷雨、大風天氣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業。
(四)進一步加大安全執法力度。要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強化執法責任和手段措施,依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違法違規行為,做到“三個加強、三個并重”,即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做到立法與執法監督檢查并重;加強市場清出管理,做到市場準入管理與市場清出管理并重;加強資質資格審批動態管理,做到資質資格審批與后續動態管理并重。要高度重視事故查處工作,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的要求,嚴肅查處每一起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強化社會監督,對媒體和群眾舉報的各類非法違法行為,要及時查處;對存在非法違法行為的企業,向社會公開曝光。
(五)進一步強化安全基礎工作。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要積極開展以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為重要內容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繼續堅持企業法定代表人講安全課和建筑安全生產“八榮八恥”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促進全社會關注、重視建筑安全生產工作。要深入開展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化、人員行為規范化、場容場貌秩序化為主要內容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督促指導企業全面開展崗位達標、項目達標和企業達標活動。要加強建筑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安全監管人員業務素質和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的水平。要加大建筑安全生產費用的保障力度,增加安全生產投入,大力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全面提升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三、加強領導,確保《國辦通知》精神落到實處
(一)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緊緊圍繞“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在認真總結連續兩年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經驗和不足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強化工作措施,在貫徹落實《國辦通知》精神上動真格、用真招、出實效。
(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強化工作責任,把各項工作任務分解和細化,落實到部門、單位、崗位和人員,明確考核辦法,強化責任落實。要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各項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三)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各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相關信息的報送工作,從5月份起,每月25日前、每季度最后一個月30日前,分別將本月工作情況進展情況(見附件1、附件2)和本地開展工作的季度總結材料報送我廳,并于11月15日之前上報全年活動工作報告及工作情況統計表。(聯系電話:0371—63613500,電子信箱:hnajzz@163.com)。統計數據為2011年1月以來的累積數據。信息報送工作將列入安全生產年度考核一項主要內容。
附件:1.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統計表(一)
2.建筑安全教育培訓及執法工作情況統計表(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