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開展全省住房公積金服務和
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豫建金管〔2011〕3號
各省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四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號)精神,進一步強化住房公積金行業服務意識,規范服務行為,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按照我廳與財政廳、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銀監會河南監管局聯合下發的《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四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的通知》(豫建住?!?011〕10號)的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住房公積金服務和管理工作督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圍
各省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
二、督查內容及評分原則
(一)督查內容
1.部、省兩級文件中關于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相關要求落實情況;
2.各市與省政府簽定的住房公積金責任目標完成情況;
3.住房公積金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
4.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和會計制度執行情況;
5.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情況;
6.建立住房公積金管理風險防控和控制機制情況。
(二)評分原則
1.堅持標準,從嚴掌握。檢查中應對照國務院、河南省《住房公積金條例》以及有關政策制度的規定,嚴格按照評分標準逐項對服務和管理工作進行評分,不缺項漏項,不得過且過。
2.實事求是,公正科學。檢查組要客觀公正,每項評分要有依據;對檢查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要靈活掌握,科學判斷。
三、督查時間及分組
(一)督查時間
11月1日——11月20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督查分組
1.督查組成員從各市中心和分中心抽調。其中,鄭州、洛陽、安陽、駐馬店中心各抽1名副主任任組長,18個省轄市中心、7個分中心各抽1名業務科長任成員。
2.受檢單位分為4組,即18個省轄市分為豫東、豫西、豫南、豫北4個組(含各行業分中心)。原則上采取同一單位回避原則。分組名單見附件1、2。
(三)督查標準
督查評分標準見附件3。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配合,合理安排,認真做好督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同時圍繞本次督查,強化宣傳引導,著力提高行業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提升窗口單位形象。
(二)摸清現狀,認真總結。各督查組按照檢查評分標準對參檢單位打分,分別按照服務、責任目標、管理、業務績效和資金資產安全等逐項打分并排出名次,由組長單位撰寫督查報告,最后由省廳匯總后寫出督查工作專題報告,報送建設部、省政府和各省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督查結果將作為年度評先和表彰的主要依據。
附件:1.督查組成員分組名單
2.受檢單位分組名單
3.督查評分標準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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