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加強全省建筑工程施工現場
墻體材料監管的通知
豫建建〔2011〕77號
各省轄市、各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局(委):
今年以來,全國多個省市相繼發生因建筑材料質量問題引起的工程質量事故,我省鄭州市“京沙快速路”拆遷安置房建設過程中,也發生了因煤矸石燒結磚質量問題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8棟主體完工的工程予以拆除,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為加強建筑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的質量抽查、檢測,切實把好建筑材料進入施工現場質量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做好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當前,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支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我省工業化、城鎮化進程進一步提速,工程建設任務將十分繁重和艱巨。工程建設質量好壞關系到經濟發展,關系到廣大群眾安居樂業,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一定要把工程質量監管工作作為建設系統中心工作,進一步提高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質量監管工作,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建筑材料尤其是新型墻體材料的檢測、抽查、監管力度,嚴格履行建筑材料認證制度,完善全省建筑墻體材料質量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二、切實加強建筑墻體材料進場質量檢測和監管
(一)工程質量各方主體必須高度重視工程建設所用建筑材料,特別是新型墻體材料的質量,全面考察建筑材料廠家的質量情況,進入施工現場的墻體材料必須提供全面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材料檢驗報告,有效期內的型式檢驗報告和河南省新型墻體材料確認書)。同時,為嚴把新型墻體材料質量關,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要求材料生產廠家按批次提供墻體材料石灰爆裂、抗風化性能的檢驗報告,施工、監理等單位將其作為施工管理一項內容抓好落實,并保證其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確保選擇質量合格的建筑材料用于工程建設,并在使用過程中跟蹤檢查。
(二)工程質量各方主體必須嚴格執行材料進場登記、報驗制度,遵循“先檢驗、后使用”的原則,按照進場批次和不同規格進行抽樣檢驗,認真填寫材料進場報驗記錄。抽樣檢驗必須嚴格執行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保證樣品具有真實性、代表性。建筑材料進場登記、報驗完畢且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凡發現不合格建筑材料,必須立即清退出施工現場,并及時通報各責任主體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三)工程監理企業要把建筑材料的質量監管納入日常監理的重點,嚴格把好建筑材料進場報驗關和見證?。ㄋ停雨P,在外觀檢查合格的基礎上,再進行見證取樣、送樣。凡外觀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一律不予送檢。對進場材料質量證明文件不全、抽檢、實驗資料不全、未執行新型墻材認證制度的,不予簽字認可。
(四)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做好建筑材料入場登記、入場報驗和抽樣檢驗,加大對檢測機構檢測檢驗工作的檢查力度。同時,必須進一步加大對使用新型材料建筑施工現場的監督巡查力度,如有必要可委托檢測機構實行隨機抽檢,堅決杜絕不合格建筑材料進入施工現場。
三、立即開展墻體材料質量的專項排查
為加強建筑墻體材料進入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杜絕不合格墻體材料用于工程建設,我廳決定于2011年10月25日開始在全省范圍深入開展建筑墻體材料專項排查活動。排查內容包括當地新型墻體材料的種類、產品標準的執行情況、進場檢驗制度的落實情況、砌體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情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進入施工現場建筑墻體材料的監管情況等。
(一)時間安排
1.自查階段(2011年10月25日——11月10日)
各省轄市建設主管部門組織轄區內所有在建建設工程項目對使用的墻體建筑材料進行自查,并將自查結果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2.排查階段(2011年11月10日——11月20日)
各省轄市建委、建設局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開展全面排查,對所有使用新型墻材的項目、本地新型墻材生產廠家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并于11月15日前將排查結果及存在的問題報我廳建筑管理處。
3.檢查階段(2011年11月20日——12月10日)
我廳將對地市開展專項排查工作進行檢查,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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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排查的意義,切實加強領導,各級建管、墻改、科技節能、質量監督等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明確責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確保將排查工作落實到位。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2.落實責任,注重實效。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排查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把情況摸透、工作做實。同時,要加強對施工現場其他違反建設工程法律法規行為的予以查處。
3.完善制度,鞏固成果。要通過此次專項排查活動,不斷完善健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排查的成果。
建筑管理處聯系人:吳曉磊 聯系電話:0371—68080830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