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對建筑
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實操基地考核的通知
豫建建〔2011〕73號
各省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各有關基地申報單位:
為了落實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實操申報基地條件,確保基地能夠扎實有效地開展有關人員理論培訓和實操考核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工作實施意見》(建辦質〔2008〕41號)和我廳《關于申報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實操考核基地的通知》(豫建建〔2010〕61號)等文件精神,我廳計劃從2011年10月份開始對全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實操申報基地進行考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內容及標準
(一)教室數量、面積、教學設施及器材
教室數量應滿足每個工種一個教室的要求,單個教室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配有同步視聽設施的房間可視為一個教室,教學設施及器材應滿足教學需要。
(二)教師及實操考評人員數量及素質
基地基本知識授課教師數量應滿足3個工種不少于1名,專業授課教師數量應滿足1個工種不少于1名,實操考評人員應滿足每個工種不少于2名專業人員的要求(協助考評人員可根據需要配置)。上述人員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熟練掌握相應工種理論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三)實操場地及設備設施、器材、工具
具體內容和要求詳見附件1《河南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實操考核場地設置標準》。
(四)管理制度
基地應具備以下管理制度:
1.教學培訓管理制度;
2.實操考評管理制度;
3.各崗位人員工作職責及守則;
4.試卷管理制度;
5.設備管理制度;
6.檔案管理制度;
7.理論考試和實操考核考場規則;
8.實操考評規則;
9.防火制度;
10.實操安全保證措施(分工種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食宿及生活條件
基地應具備滿足學員食宿及生活基本需要的條件和便于學員進行培訓學習和實操活動的交通條件,宿舍應具備較為安靜的休息環境。
(六)其他
基地應配備投影儀一部,2臺以上電腦設備及必要的醫療器具、藥品和消防器材,有申報工種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等圖書資料,各工種實操區域應劃分標示明確,需要隔離的應進行隔離。
二、考核組織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從相關處室、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考核組,負責各申報基地的考核認定工作,基地所在省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抽調1—2名同志協助開展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
考核組聽取基地籌備情況的匯報,詢問有關情況,按照基地申報的工種類別逐一對擬定授課老師和實操考評人員核驗資格并進行面試測評,逐項對實操場地及設備設施等進行查看核對,其他方面的條件進行實地查看。未進基地的設備設施器材考核時不予認定。
四、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一)河南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理論培訓教師情況一覽表(格式見附件2);
(二)河南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實操考核評定人員情況一覽表(格式見附件3);
(三)理論培訓教師與實操考評人員職稱證或職業資格證書;
(四)已進入考核基地的實操設備設施器材等一覽表(分工種列項);
(五)相關管理制度;
(六)房屋、場地及設備設施自有產權證明,租賃房屋、場地及設備的租賃合同及出租方產權證明。
以上材料應分別裝訂。
五、考核時間安排
各基地根據考核內容和具體條件、標準進行認真的對照檢查和自評,自評認為符合條件的,按工種類別寫出自評報告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監站,省廳按照先報先核的原則安排考核。聯系人:牛福增、秦立強,聯系電話:0371-63610686 63613500。
六、考核認定原則
根據考核情況并對照考核標準,按工種類別進行認定,符合幾項認定幾項,不符合認定工種條件的不予認定。
七、工作要求
(一)各基地在接受考核時要事先通知授課師資和實操評定人員,以便測試時能夠及時到位,否則將按不具備師資條件對待。
(二)提交的設備設施器材清單應為進入基地并屬于考核條件要求的設備設施,并且產權關系明晰,與考核條件無關的設備設施不應列入清單。
(三)各基地要如實匯報情況,提交相關資料,積極配合考核工作。
(四)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業務技術素質和操作技能與安全生產關系重大,基地建設與運行的規范化是確保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素質技能的重要前提。各基地要按照考核內容和要求抓緊做好籌備工作,盡快完善各項條件。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基地建設工作,加強工作指導,督促基地做好考核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未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考核認定的培訓實操基地擅自組織理論培訓及實操考核的,其培訓考核結果在全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審查中將不予認可。
附件:1.河南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實操考核場地設置標準。
2.河南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理論培訓教師情況一覽表。
3.河南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實操考核評定人員情況一覽表。
4.河南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實操基地申報名單。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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