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歷史文化名鎮名村 特色景觀旅游
名鎮名村標識設計方案征集公告
為了更好地保護、繼承和發揚優秀歷史文化遺產, 有效保護利用好我省豐富的鎮村特色景觀資源,積極發展鄉村特色旅游,展示河南城鄉文化魅力形象,進一步規范我省歷史文化名鎮(村)、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管理工作,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河南省歷史文化名鎮(村)”、“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標識設計方案。現將有關征集活動細則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圍
標識設計方案面向全社會征集。特邀各大專院校師生、規劃設計院所專業人士參加,歡迎關心我省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建設,擁有建筑與藝術設計創作基礎的各界人士積極參與。
二、征集設計要求
1、標識設計方案分別為“河南省歷史文化名鎮(村)”、“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徽標圖案。
(1)“河南省歷史文化名鎮(村)”標識方案應體現我省的悠久歷史與厚重文化底蘊,突出中原傳統建筑文化的深厚內涵,表現中原地域特色、鄉村文化特色與名鎮、名村的文化魅力。
(2)“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標識方案應體現我省獨特的風景名勝與文化資源特色,突出中原文化底蘊與鄉村風貌特征,表現中原地域特色、鄉村景觀特色與旅游名鎮、名村的文化魅力。
2、標識方案應主題鮮明、構思新穎、富有創意,風格簡潔、構圖明快、典雅美觀,具有濃郁的中原鄉村文化景觀特色,強烈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
3、標識方案應具有較強的可識別性和展示功能。易于識別、方便制作,易于在公共場所、慶典場所展示。標識圖案亦可與“河南省歷史文化名鎮(村)”、“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銅質匾牌結合進行設計。因此,構思平面設計時應考慮三維立體制作條件。
4、標識設計應征作品文本應為A4(210×297mm)規格(建議為打印彩色稿),其中徽志圖案設計可按A4規格或A3(420x594mm)規格,免裝裱,并附創意簡要文字說明 (500字以內,闡述標志的設計思路、理念、內涵與寓意及制作建議)。
三、征集時間與作品投寄
1、征集活動自2012年3月5日開始起,截稿日期為2012年4月15日(以當地郵戳和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截稿后1個月內,我們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入圍作品者。
2、所有應征作品提交方式均應包括文本和電子版兩種。
文本稿件掛號郵寄: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內環路29號新蒲大廈2111房間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村鎮建設處 郵編:450046。
電子版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到:lgt56916@163.com。
3、寫清作者真實姓名、單位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E-mail等,以便聯系。
4、所有應征作品概不退稿,敬請諒解并請自留底稿。
四、評選及獎勵方法
1、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邀請省內規劃設計、藝術設計等方面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選出入圍作品和候選中標方案。
入圍作品和候選中標方案公示后,分別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文物局研究確定“河南省歷史文化名鎮(村)”徽標中標方案,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旅游局研究確定“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徽標中標方案。
2、評選出“河南省歷史文化名鎮(村)”、“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徽標入圍作品(優秀獎)各5件,在入圍作品中評出中標方案(特等獎)各1件,每件中標方案獎勵人民幣5000元,其它入圍作品每件獎勵人民幣500元,并均可獲得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獲獎證書。
五、關于徽志作品使用權與版權的約定
1、來稿者必須保證其作品是本人(集體)獨創且從未發表過亦未許可別人發表或者使用過的原創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版權。一經發現,因此引發的法律責任由投稿者本人(單位)承擔。
2、本廳對中標徽標作品有修改權、使用權;獲獎徽標作品一經采用,版權歸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所有。
3、主辦單位擁有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聯系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村鎮建設處 李桂亭
電 話:0371-68080866 69523921(傳真)
特此公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