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3日,河南省恒興建筑工程勞務有限公司勞務分包的鄭州市管城區小湖村安置區一號院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關于移交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有關材料的函》和《鄭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對河南恒興建筑工程勞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條件復核情況的報告》認定,河南省恒興建筑工程勞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條件復核不合格。
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第十四條第二款和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現對河南省恒興建筑工程勞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為(豫)JZ安許證字〔2012〕190124)實施暫扣,暫扣期限40天,暫扣時間從2023年8月11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止。
特此公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