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7號)及有關規定,經審核,袁超等54名申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初始注冊人員、劉也等56名申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趙靜德等67名申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徐云龍等75名申請注冊電氣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李祥等17名申請注冊化工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符合注冊條件,準予注冊。未批準注冊的人員,可通過申報系統查詢不予注冊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準予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十七批)
2.準予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十七批)
3.準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十七批)
4.準予注冊電氣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十七批)
5.準予注冊化工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十七批)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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