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選范圍
申報中原青年博士后創新人才,須為應屆或新近畢業的優秀青年博士,進入省內博士后設站單位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申報時間進站不滿一年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即2020年6月10日以后進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申請人須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申請,不得變更合作導師。
二、遴選數額及資助金額
2021年度計劃遴選10名左右,每人在站期間資助50萬。
三、遴選對象和條件
申請 “中原青年博士后創新人才”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研潛力和科學道德。
(二)獲得博士學位3年內的全日制博士,應屆博士畢業生優先;應屆博士尚未取得博士學位證書的,申報時應已滿足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的基本要求。
(三)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申報項目須屬于自然科學,涉密項目須脫密。基礎研究主要面向基礎科學、交叉理論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電路、生命健康、腦科學、生物育種、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領域;應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數字經濟及各領域重大工程技術、共性技術等。
(五)已初步選定博士后合作導師,并與合作導師商議形成初步研究計劃,博士后合作導師應該為該研究領域高水平專家,學術造詣深厚,原則上可為培養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供國家級或省級科研平臺。向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國家戰略性科學計劃和科學工程、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傾斜。
(六)入選者辦理入站手續時須將人事關系轉入博士后設站單位,保證全脫產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未進站的資助人員須在名單公布后3個月內辦理進站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入選資格。
(七)留學回國博士和外籍博士不能申請。
(八)未入選過中國科協青年人才托舉計劃、國家博新計劃、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及其他國家級人才計劃等。
四、申報評審程序
(一)申報人、申報單位按照要求填寫《2021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創新人才申報表》(附件1),于2021年5月12日前報省直單位或省轄市人社局審核,省直單位或省轄市人社局審核匯總蓋章后于5月20日前報省人社廳博士后與留學人員工作處(省博管辦)。
(二)流動站設站單位組織推薦的人選,由所在單位博士后管理部門審核匯總蓋章后申報。創新實踐基地參加流動站的申報。工作站設站單位的人選,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社局推薦申報。省直單位設站單位直接推薦上報。所有申報單位需填寫設站單位申報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3)。
(三)各地、各單位對照申報條件,對所有申報證明材料原件資格初審,并負責對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
(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申報人選進行審核后,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對審核通過的人選進行評審,將評審通過的初步人選名單報省委組織部(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組織部(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類人選進行復評后公示。
五、申報材料清單
(一)申報材料
1、2021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創新人才申報書一式3份(附件1);
2、博士后合作導師推薦意見表一式3份(附件2);
3、申報人員匯總表一式1份(附件3);
(二)證明材料
1、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或已通過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的證明原件一式3份;
2、學術成果及科研成果申報實行代表作制度,學術論文、獲得獎項、科研成果等證明材料,每項不能超過3個,由高一級向低一級(即國家、省、市或縣)依次寫明,一式3份;
3、所有材料正反兩面裝訂成冊,一式3份。
(三)電子版申報材料
1.《2021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創新人才申報書》、《博士后合作導師推薦意見表》、《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匯總表》電子版;
2.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3.申報人電子證件照片(藍底,JPG格式,高寬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4、電子版申報材料通過電子郵件報送。
六、有關要求
(一)各省轄市、設站單位要認真做好宣傳動員、組織申報和審核把關工作,注重推薦能夠開展原創性研究的優秀青年人才,注重推薦在企業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創新的青年人才。
(二)申報實行告知承諾制,申報個人和推薦單位均要做出誠信承諾。申報人必須承諾符合申報條件,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填報人自行承擔失信行為帶來的相應責任;用人單位須嚴格把關、逐項核實,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取消遴選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任何時候發現申報人資格不符將即時取消遴選資格。
(三)根據河南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若干措施》(豫人才〔2020〕1號)精神,采取設立專崗、專項或單列名額等辦法,在遴選時適當向大別山區、伏牛山區、太行山區、黃河灘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傾斜。
(四)設站單位應加強資助經費管理,經費應單獨立賬,專款專用。其中,40萬元為博士后日常經費(含工資、獎金、生活補助及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等),從“博新人才”入選者辦理進站手續起按月計發;10萬元的科研資助經費的使用按照《河南省博士后經費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設站單位、基地單位應加強對博新人才的管理,對當年度“博新人才”入選者加強配套投入,在科研經費、住房、津貼補助等方面給予經費支持。設站單位、基地單位應與“博新計劃”入選者簽訂科研計劃書,做好績效評價和成果追蹤工作,將創新型科研成果作為考核重點。在“博新人才”入選者職稱評定、科研工作條件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并在出站留任、支持職業發展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支持“博新人才”入選者在站期間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
河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定期對設站單位“博新人才”入選者的在站情況進行考核,重點考核政策配套情況、人員培養成效,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博士后設站單位年度評估的依據之一。
(六)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要求,為避免重復資助,對獲得國家“博新計劃”和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資助的博士后不允許重復申報;對獲得河南省博士后項目啟動資助的博士后不重復資助(入選者可選擇高一級資助);“博新人才”入選者不重復享受我省博士后日常經費資助。
地址及電話(郵寄請發郵政快遞):
聯系人:王淑暉 0371-69690115
地 址:鄭州市鄭東新區正光路11號省政府綜合辦公樓D520C。郵編:450018
郵 箱: bgbjfgl@126.com(請同時發送電子版申報材料)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中原青年博士后創新人才申報書.docx
附件2:博士后合作導師推薦意見表.docx
附件3:申報人員匯總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