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械大開挖的工程,合同既沒有約定,甲方也沒有特殊要求,施工單位采取了擋土墻及砂袋護坡,是否應計入結算造價?
答:如果此工程是采用招投標,投標方案是否采用擋土墻,如果是就不能單獨計取,如果是其它方案,在改變方案時必須征得建設單位及監理的同意,如果有簽認手續應該增加,如果沒有就不能增加。
2、我在實際工作第一次用清單結算,請教各位大俠綜合單價可以因為材料價格或者實際情況的變化改變嗎?在合同中沒有約束時,能改變多少?比如:土方開挖過程中,運距的增加或者使用的設備的改變,綜合單價能變嗎?如果能變需要履行什么手續?
材料價格的變化很大,投標時石頭的單價為65元,由于工程工期較長,石頭出廠價變為110元,可以改變綜合單價嗎?或者怎么結算才能讓雙方都比較合適?
答:一般工程量清單計價,是固定單價合同,綜合單價中考慮一部分風險,只要工作內容沒有改變材料價格是不應調整,能不能調整要根據合同對結算條款的約定,如沒有約定,雙方協商解決。
3、招標工程的中標價在竣工決算時,工程量變更,能否對投標書部分重新計算,還是只計算變更部分?投標書中的材料價格在竣工決算時能否調整?(簽訂的是可調價格合同)
答:要根據合同約定,一般只能對變更部分按合同約定的辦法進行計算,至于材料價格仍要依據合同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只能對變更部分按實結算,投標書部分不應調整。對于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4、工程合同簽的是固定總價合同,綜合單價是按花崗巖沙漿鋪設計算的,洽商為改用進口微晶石粘接劑鋪設,結算時施工單位將原工程量也加大了,請問諸位同行,工程量的變化允許么?
答:要依據合同對變更條款的約定,從此問題來看,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是兩個不同的清單項,在結算時變更后的清單項重新組價由建設方確認,工程量是允許變更的。
5、總價包死的合同,施工單位竣工結算時怎么報結算資料?
答;很簡單,如果沒有任何變更合同額等于結算額。如何有變更按合同約定是否可以調整,如何可以調整加上變更費用。其次還要根據合同約定增加索賠費用。
6、在現行的法律法規中,對于工程造價結算有沒有這樣的規定:如果工程一經招投標,在工程結算時,必須按投標價+簽證+變更的形式計算,如果雙方在結算方式中約定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決算,能否對招標報價中遺漏的工程量和項目(實際已完成)進行追加。
答:準確的說,法律法規中不會硬性規定,必須用哪種結算方式結算。如果雙方結算方式約定為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可以做為合同的補充條件,具有法律效力,對于招標報價中遺漏的工程量和項目可以進行追加。
7、施工挖孔樁土方工程項目,包工不包料,其中合同規定土方按實計算,遇到塌方時另行計算,現在甲方代表和監理因為對甲方不滿,隨意簽證,造成土方數量、塌方數量增加很多,請問作為甲方該怎么結算?
答:這是甲方內部管理的問題,如果甲方代表和監理都簽證認可,應該給施工單位結算。如果甲方發現內部人員失職,應出示充分證據資料或走法律程序。
8、關于甲供材在結算中應該怎么退還,一直有爭議,想請教一下?
答:甲供材料應甲乙雙方自行商定。一般采用正常結算后,甲供材按結算價扣除。甲供材的采購市場價與結算價的差額由甲方自行解決,在扣除過程中乙方可以計取甲供材料的保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