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優先支持位于《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河北雄安新區規劃綱要》《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等國家重大戰略區域范圍內的基礎設施項目。支持位于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國家級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的基礎設施項目。并優先支持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鼓勵新型基礎設施項目開展試點。
在重點行業方面,《通知》明確,優先支持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鼓勵新型基礎設施項目開展試點。主要包括:
1. 倉儲物流項目
2. 收費公路、鐵路、機場、港口項目
3. 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固廢危廢醫廢處理、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
4. 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項目
5. 數據中心、人工智能、智能計算中心項目
6. 5G、通信鐵塔、物聯網、工業互聯網、寬帶網絡、有線電視網絡項目
7. 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項目
同時,鼓勵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高科技產業園、特色產業園等開展試點。項目應滿足以下條件:位于國家發展改革委確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或《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2018年版)》確定的開發區范圍內。業態為研發、創新設計及中試平臺,工業廠房,創業孵化器和產業加速器,產業發展服務平臺等園區基礎設施。項目用地性質為非商業、非住宅用地。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強調,酒店、商場、寫字樓、公寓、住宅等房地產項目不屬于試點范圍。
另外,《通知》指出,要確保試點項目滿足基本條件,權屬清晰、資產范圍明確,且項目運營時間原則上不低于3年。現金流需持續穩定且來源合理分散,投資回報良好,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機構要具備豐富的同類項目運營管理經驗,配備充足、具有持續經營能力。發起人、基金管理人、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機構必須滿足近3年在投資建設、生產運營、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方面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項目運營期間未出現安全、質量、環保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的要求。